广东省东莞市中小学督学责任人名单公布

 昨日,根据国务院和省教育厅的要求,东莞公布了全市中小学督学责任人的名单,要求每学年督导活动天数不少于15天,以此督促和指导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过,东莞政协委员梁聚峰对督学责任人的名单不太满意,认为“有自己监督自己的嫌疑”。

八方面监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按照规定,东莞学校的督学责任人要履行基本职责,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甚至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

其中,中小学的督学责任人将对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招生、收费、择校,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校园及周边安全、学生交通安全,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和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等8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

幼儿园的督学责任人将对幼儿园办园资格,园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招生、收费,保教工作开展,园长和教师持证上岗、师德及专业发展,园舍及周边安全、幼儿安全教育,食堂、食品、饮水及卫生保健和办园理念及办园特色建设等8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

同时,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秩序的情况下,督学责任人可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多种方式对所负责的学校进行经常性督导。每位督导责任人每学年的督导活动合计天数不少于15天,且要做到每学期每所学校(幼儿园)全覆盖。

全市分为32个督学责任区

从公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督学责任人名单来看,全市***分为32个督学责任区。

其中,市直属中小学为第一责任区,由东莞中学校长黄灿明、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副校长柴松方等5人负责,市直属中职学校、幼儿园为第二责任区,由东莞市教师进修学校李兵、东莞理工学校关锦文等5人负责。除此之外,全市32个镇街划分为30个责任区,分别由镇街的宣教办以及中小学负责人组成了督学责任人。

对此,市政协委员梁聚峰评价,从专职督学名单看,多是市府教育督导室成员,以前没见过他们在教育督导方面有所作为;从兼职督学名单看,多是各学校领导,有自己监督自己的嫌疑。

他说,尽管如此,仍然希望各位督学能勇于负责,勇于担当,为学生请命,为教育发声。教育乃百年大计,目前教育问题多多,拜托各位督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