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燕玲的恐怖法官
邵燕玲是台湾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长,2010年审理三岁女童性侵案,由她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做出“女童的证词无法证明男子违反女童意愿进行性侵”的争议判决,引起社会各界哗然。邵燕玲从事审判工作30多年,十分爱惜名誉,女童性侵案的判决见解,并不是邵燕玲合议庭的创见,当时可说是“最高法院”的“主流”看法。“司法院”好意推荐邵燕玲,反让她至今的努力,被简化为“恐龙法官”四个字。
邵燕玲是台湾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长,2010年审理三岁女童性侵案,由她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做出“女童的证词无法证明男子违反女童意愿进行性侵”的争议判决,引起社会各界哗然。邵燕玲从事审判工作30多年,十分爱惜名誉,女童性侵案的判决见解,并不是邵燕玲合议庭的创见,当时可说是“最高法院”的“主流”看法。“司法院”好意推荐邵燕玲,反让她至今的努力,被简化为“恐龙法官”四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