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大队都管什么案件
刑侦大队管的案件如下:
1、掌握刑事犯罪动态;
2、收集、通报、上报刑事犯罪信息;
3、研究制订预防、打击对策;
4、组织侦查破案、打击刑事犯罪工作;
5、组织开展全市专项斗争。
刑侦大队的职责范围:
1、负责侦查刑事案件;
2、收集、分析犯罪情报;
3、指挥、协调重大刑事案件侦查工作;
4、参与打击和预防犯罪活动;
5、管理和指导下属刑侦部门的工作;
6、进行犯罪侦查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7、负责刑事案件的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
8、协助其他警种进行案件侦查工作。
综上所述,刑侦大队负责的工作范围涵盖了对刑事犯罪动态的掌握、信息的收集与上报、预防和打击策略的研究制定,以及组织侦破案件和打击犯罪活动,同时还包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斗争,以确保社会治安的稳定和公民的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