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驾驶人存在哪种行为扣3分

校车驾驶人存在以下行为扣3分:

1、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2、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3、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

4、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校车安全注意事项如下:

1、乘坐校车前一定要检查校车的运营资质,不要乘坐不合格的校车。乘坐校车时不要将手和头伸出窗外,乘坐校车时不要吃喝。上下公交车一定要等校车停稳,有序排队上下;

2、如果在乘坐校车时感到身体不适,一定要立即通知老师和公交车司机,并及时去医院治疗;

3、校车要符合一定的安全标准,校车的安全非常重要;

4、与普通公交车不同的是,国产校车有一个从前挡风玻璃突出的车头,可以在发生正面碰撞时为汽车提供足够的缓冲空间;

5、有了足够的缓冲区,冲击力可以被吸收和分散,从而提高安全性;

6、校车尾部的车身结构也进行了加强,在发生追尾事故时,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车内乘客的安全;

7、校车停在路边时,会有一个标志从车身侧面伸出来。看到这个标志后,后车司机应该停在校车后面等着,不允许超车。

综上所述,驾驶校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九)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十三)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