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导师将自主决定硕博士毕业一事,学生有何担心?
学生应该担心导师滥用职权,故意刁难,加剧师生矛盾,难以顺利毕业。首先不得不说 赋予导师自主决定硕博士毕业的权利是有好处的,从当前的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学位授予看,虽然名为导师,但是他们却没有招生、培养以及决定学生是否毕业的自主权,因此,导师很难成为?第一责任人?。在招生环节,无论是硕士、博士招生,除少数学校探索申请?审核制之外,大部分学校还是以统一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导师在招生时,不能自主招收,只有有限权利。在培养时,研究生所上的课程,大多是学校各学科统一要求,并非导师自主确定,包括在读期间必须发表论文的数量,也是由学校、学院提出,尽管有些导师对此并不赞成。在学位论文答辩时,各校要求对毕业生论文进行盲审,很多高校甚至建立导师回避制度,以防止不公正评价。如此,导师怎能对学生培养质量负责呢?甚至还有导师帮忙为学生发论文,对明显的抄袭视而不见。导师在培养学生时,也很难制定个性化方案,其主要责任是督促学生完成学校、学院布置的任务,而这一过程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有的只是为完成规定任务而担任导师。也就是说,虽然培养自主权有限,但导师的其他职权却不小。如今给予导师自主决定硕博士毕业的权利可以避免以上问题,但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导师自主权同样如此。它一端关系到导师和研究生之间能否形成现代的、健康的师生关系,充分保障学生权益,一端攸关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科研学术质量,哪一端都不容疏忽。一言以蔽之,赋予导师更大自主权的同时,必须对导师套上监督和规范的?紧箍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