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绩效考核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绩效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省联社绩效考核相关精神为指导,与市联社人事制度改革、劳动用工制度相结合,通过委派会计履责监督、市联社直接考核,合理确定社与社之间、岗位与岗位之间的工作目标和工资含量标准,拉开分配档次,建立“激励充分、约束有效”的分配机制,促进我市农村商业银行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含量计酬的原则。根据全市信用社绩效工资总额、各项经营计划等因素,确定统一的含量标准,据此标准计算信用社实际完成任务数应得的绩效工资。信用社主任和副主任根据工作职责和分工,其绩效工资实行百分考核。

 (二)质效优先的原则。各社工资增长水平要与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和资产质量相适应。

 (三)风险防范的原则。凡出现案件或资产损失的,根据涉案金额或损失大小,按规定相应扣减绩效工资。

 (四)人员定编的原则。年终绩效考核结账时,按定编的人数计算按人考核结账部分。

 (五)按月结账的原则。市联社按月对各社经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其中收息按月全额计发绩效工资,其它考核项目按当期应计绩效工资的'70%计发,信用社依据员工业绩考核到人。全年滚动结算,年终结总账。

 (六)优胜劣淘的原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主任和分管主任就地免职:

 1、存款未完成净增计划50%的;

 2、利息收入未完成计划的80%或同比下降的;

 3、不良贷款不降反增的;

 4、当年到期贷款回笼率低于90%的(五级分类)。

  三、绩效考核对象

 绩效考核对象为全体在编在岗承担经营目标任务的员工,不包含待岗、内退及行政开留人员。借调人员绩效工资按所在信用社人均绩效工资确定,由市联社另增加相关社工资总额。

  四、工资的构成和考核

 (一)基本工资

 按定编人数每人每月x元的标准计发(含“三金”),待岗人员发生活费x元。

 (二)绩效工资

 1、20xx年全市信用社绩效考核指标为全年存款旬均净增额、利息收入、不良贷款清收(五级分类)。绩效工资含量标准分别为存款旬均净增额x元/万元,利息收入x元/万元(营业部按x元/万元考核),不良贷款清收x元/万元。

 2、对信用社主任、副主任绩效工资实行百分考核,工资基数为全社业务人员人均绩效工资。

 (1)主任考核项目:

 存款年末净增25分、收息30分、不良贷款清收25分、回笼率10分、安全及其他工作10分(城区社存款年末净增35分,收息45分)。

 (2)分管信贷副主任考核项目:

 利息收入35分、清收35分、到期贷款回笼率20分、信贷管理10分(城区社信贷投放50分,到期贷款回笼率40分,信贷管理10分)。

 (3)分管存款副主任考核项目:

 存款年末净增40分、旬均净增40分,安全及其他管理20分。

 上述定量指标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超比例可计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原分值的30%;贷款回笼率达不到99%,每差0.5个百分点扣1分。定性指标由市联社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平时考核计分。

  五、工资系数的确定

 信用社主任工资系数基数为1.8,根据百分考核结果考核后上下浮动区间为[1.3,2.1];副主任系数基数为1.5,考核后上下浮动区间为[1.1,1.7],其他人员工资系数由各社根据情况自行确定。

  六、绩效工资扣减项目

 (一)当年到期贷款回笼率低于99%的,按欠标准绝对额的10%扣减绩效工资总额。

 (二)费用超计划、超比例部分,全额扣减信用社主任绩效工资。

  七、特别说明和规定

 (一)市联社年终将按存款旬均净增x元/万元、利息收入x元/万元的标准增加各社费用总额,作为组织存款、增加利息收入的专项公关费用。

 (二)各社应区分不同岗位,建立个人业绩台账,详细登载员工个人收存、收贷、收息业绩,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三)信用社主任、副主任组织的对公和大户存款、清收的大额贷款利息和大额不良贷款属公***业绩,相应的绩效工资应按比例进行分配。

 (四)按本办法计算的绩效工资总额若低于省联社核定的工资总额,以省联社核定的工资总额为准,相应调增各社绩效工资总额;反之相应调减各社绩效工资总额。

  八、组织实施

 本考核办法由市联社财会统计部组织实施,市联社稽查大队负责对各社经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审计考核,并计算出全年应得绩效工资,由财会统计部通知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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