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务员笔试加分项目有哪些

四川省公务员考录加分政策: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

(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指: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