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化运动何时进行

1958年7月1日开始-1983年10月12日结束。

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是中国***产党在五十年代后期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中,为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所作的一项重大决策。它违背了生产关系要与生产力相适应的关系。

由于在合作化运动的后期已出现了过急过猛的问题,所以人民公社化运动也出现了急于向***产主义过渡的情况,刮起了“一平二调三收款”的“***产风”。

1958年11月中***中央工作会议(第一次郑州会议)后,毛泽东和中***中央开始逐步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错误。

扩展资料:

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许多地方混淆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界限,混淆了社会主义和***产主义的界限,刮起了一股“***产风”,严重侵犯了农民的经济利益,挫伤了集体和农民的积极性,破坏了农村生产力,使农业经济的发展遭到了重大损失。党中央和毛泽东及时发现了这些问题,并给予了纠正。

1958年11月中***中央工作会议(第一次郑州会议)后,毛泽东和中***中央开始逐步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错误。1961年,毛泽东主持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在现阶段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克服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