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通祥的媒体采访
谢通祥律师代理、辩护的案件在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东方卫视、江苏卫视、凤凰卫视、人民网、新浪网、搜狐网、网易、法制网、中国新闻网、中国法院网、《北京晚报》《文汇报》等报刊媒体上都有报道
一、2007年11月07日谢通祥接受搜狐网采访,针对我国首部《物权法》的出台及实施等相关法律问题答疑解惑。
二、2008年7月21日谢通祥接受香港《文汇报》采访,针对昆明巴士连环爆炸案,对北京奥运会的安全保卫提出建议。
三、2008年8月4日,谢通祥接受香港《文汇报》采访,阐述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安全保卫的情况,并表示安保状况良好不会出安全问题。
四、2009年谢通祥参加追索圆明园流失兽首律师团,2月24日接受《中国社会科学报》采访,表示法国巴黎大审法院判决结果应该说是在预料之中的,因为原告资格确实有些勉强,不过这也是没办法,要是圆明园管理处出来当原告,结果也许不一样。
五、2009年7月谢通祥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与北京大学联合举办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司法解释起草与量刑规范化改革研讨会,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亲自担任被告人姜某诈骗案件的辩护人开庭,开创了在中国大陆的法庭上辩护律师第一次采用量刑规范化为被告人量刑,使姜某得到了公正审判。《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均作了相应报道。
六、2011年7月13日谢通祥接受香港《文汇报》采访,准确预测中国最大走私案件即远华特大走私案被告人赖昌星被遣返回国的程序及确切日期。
七、2012年3月23日谢通祥接受《大公报》采访,针对取消死囚器官捐献提出立法建议。
八、针对公安部督办的特大新型地沟油案16名被告被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接受《北京晚报》采访,谢通祥担任王佃生的辩护人并阐明对于该案的辩护意见,该案是食品安全法司法解释出台后开庭审理的最大一起“地沟油”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