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1例境外输入无症状系非法入境,你觉得该不该追究责任?
我认为应该追究其刑事司法责任,就算不追究刑事司法责任,也应该对其实施扰乱社会公***治安秩序的治安处分。
首先根本境外输入是非法入境,这已经侵犯了中国的国家主权,完全不把中国的法律放在眼里,此种行为和偷渡亦无区别,况且他自身还携带变异的新冠病毒,这种行为简直比偷渡更加可耻,普通情况下,非法入境应当立即被遣送回去, 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金,治安拘留五天短期内限制该人员进入中国境内。胆肝胆子携带新冠病毒进入中国境内,多次乘坐飞机,高铁等人流密集的公***交通对社会安全造成重大的引害,这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和国刑法中的危害公***安全罪。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有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由于危害公***安全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危害公***安全罪的行为既包括已经造成损害后果的行为,也包括虽未造成严重后果,却足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生活安全的行为。 该男子先是非法偷渡触犯了国家安全法,后有携带新冠病毒,成都飞机,高铁等公***交通,目前虽未造成严重后果,却足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该行为都已经触犯了危害公***安全罪,已经全国上下各大公***场所都依旧保持高度警戒,严厉防止新疫情死灰复燃,而该名男子的错误行为无疑是针尖对麦芒,尽管该名男子可能时间并不知道自己身体中携带新冠病毒,但是如果不对该男子处理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如今,一些疫情严重的西方国家背地里又会搞何种手段来向中华大地传播新冠病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