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多城发租房风险提示:警惕高进低出、长收短付陷阱
近期,国内租赁市场上多家企业出事了。
据媒体报道,8月27日,有租客在杭州长租公寓友客刚刚交了2万余元房租,中介便卷款而逃;8月29日,杭州长租公寓巢客因资金链断裂拖欠租金,引发房东强烈不满;上海长租公寓岚越在浦东的办公室也在一夜之间,人去楼空。
对此,多城对近期住房租赁市场的运行风险给予提示,尤其是对长租公寓因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产生的风险做出重点提示。
所谓高进低出是指向房屋权利人支付的租金高于向承租人收取的租金;长收短付是指收取承租人租金的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的周期。
专家提示,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慎选择租赁企业,警惕收房租金过高或出租金过低,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上海、成都、广州、合肥、杭州等地纷纷发布住房租赁市场风险提示,谨慎选择住房租赁企业、认真确认租金价格、建议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上海:选择信誉良好的公寓品牌,选择较短支付周期
9月1日,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发文称,近期住房租赁市场中有公寓运营商采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经营模式,一旦出现爆仓后又金蝉脱壳一走了之。这种行为对房东和租客的切身利益、对住房租赁行业的规范发展乃至对整个社会的安定繁荣都会产生较大影响。
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建议,选择信誉良好的公寓品牌、警惕收房租金过高或出租金过低、支付周期越长风险越大,选择较短支付周期、向约定账号支付房租、防范租金贷风险、采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合法为何自身权益。租客支付房租时,一般不超过3个月的支付周期,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房租,防止住房租赁公司利用房租支付周期差搞长收短付可能带来的风险。
广州:防范租金贷风险
9月1日,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协会发布住房租赁风险提示,近期,国内市场上出现多家企业爆仓跑路现象,这些企业以住房租赁名义采取高进低出(支付房屋权利人的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长收短付(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高风险经营模式开展诈骗行为,最终导致房东租金收不回来,租客房财两空,数以万计群众利益受损。
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协会建议,谨慎选择租赁企业、了解周边租金价格、谨慎选择租金支付方式、向约定账号支付房租、防范租金贷风险、查验房源信息和房源状况、采用规范的合同文本、拒绝非正常高佣金的诱惑、解决矛盾维护合法权益。
海口:认真确认租金价格
近期,海口市住建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海口不仅存在类似海南每天房屋租赁有限公司及海口良哲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通过房屋租赁托管业务,采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经营模式,而且中介机构在收取租户租金后,因不规范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拖欠房东租金,携款潜逃,进而导致房屋业主驱赶承租户,造成房屋业主及承租户利益受损的现象时有发生。
9月1日,海口市住建局发布房屋租赁风险提示,租客们除了要谨慎选择中介机构外,同时要求租客们认真确认租金价格、谨慎选择租金支付方式、注意合同文本事项、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合法维护自身权益等六大注意事项。风险提示特别提到,租客要避免一次性支付大金额租金,以免遭遇中介机构因不规范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拖欠房东租金,携款潜逃事情发生。
合肥:建议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9月1日,合肥市消保委、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发出住房租赁市场消费风险提示称,近期,该市个别住房租赁企业在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时因经营不规范(高收低租、长收短付经营模式)出现爆仓跑路,造成房东和租客利益受损。
合肥市消保委、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建议租客:谨慎选择住房租赁企业、防范住房租赁市场风险、建议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留存证据,及时投诉。
成都:将开展住房租赁企业专项排查工作
8月28日,成都市住建局还发布了《关于住房租赁风险的提示》,提示住房租赁当事人在租赁活动中注意一系列事项。谨慎选择合作企业、查验房源信息和房源状况、认真确认租金价格、谨慎选择租金支付方式、向约定账号支付房租、防范租金贷风险、采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8月31日,成都市住建局发布消息,为了解成都市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情况,成都市将开展住房租赁企业专项排查工作。住房租赁企业要开展自查。住房租赁企业对照《住房租赁企业基本情况自查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于9月10日前,按企业注册地报所属区住建部门,各区(市)县住建部门于9月22日前将辖区内住房租赁企业自查汇总情况报送成都市房地产市场服务中心。
同时,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协会对会员企业全面排查。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协会对会员企业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违规开展租金贷、发布虚假房源、违规经营、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要求企业自行整改,加强行业自律。区(市)县对辖区内住房租赁企业深入开展排查。
杭州:进一步限制二房东们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8月1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推进资金监管工作,进一步限制了二房东们。
9月30日前,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对新增委托房源,应将对应房源的风险防控金缴交到位;对存量委托房源,应缴交风险防控金30%,剩余风险防控金缴纳时间按规定顺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