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让同性恋结婚?

“该不该让同性恋结婚?”,这个问题只有政府才能最后决定,而比此问题更重要的是“同性恋婚姻”对于政府,对于同性恋群体,对于异性恋群体都分别有什么意义和影响。

首先,从政府的角度来看,第一,“人身权”又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身份权就包括了血缘、婚姻、继承等等,允许同性恋婚姻,意味着政府承认和赋予了同性恋群体作为公民的最基本权利,是人权的一种体现。第二,同性恋婚姻法的通过有利于缓解一些社会问题,比如:性病、艾滋病的传播;同性恋与异性恋者结婚等等。

其次,从同性恋群体而言,能够得到法律的认可和受到法律的保护就是莫大的受益。

再次,对于异性恋者而言,至少从心理上可以减少“被同性恋者骚扰”、“减少艾滋病感染风险”等顾虑。

以上只是说了同性恋婚姻的一些好处,严格的说应该是“表面的好处”,而实际上这些“好处”完全可以流于空想。原因有很多,政府允许同性恋婚姻合法化,通过“同性恋婚姻法”,在很大程度上还有作秀的成分,其实允许同性恋婚姻何必如此大费周章,只需要将现有婚姻法“婚姻”的定义中的“一男一女”四个字去掉就可以了,从此点可以看出,政府(包括那些已经通过同性恋婚姻法的国家政府)从本质上仍然把同性恋群体划分为大众以外独立的一个群体,大家要知道,将大众划分为两个不平等的群体,权利义务必然不会平等(如果平等就不会划分),这只会有害而无利,而随着婚姻法的通过,与之相关的继承法(同性配偶离婚或一方死亡等情形导致继承和双方分割***有财产)等的出台也面临着很大的挑战。

再者从同性恋群体本身来找原因。同性恋婚姻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同性恋群体自身的问题。其实我可以这么说,相比外国同性恋群体以及异性恋群体,中国的异性恋群体对同性恋的支持度和开放度的发展速度可以媲美外国的30年,也就是大众对同性恋群体的理解发展速度是非常快的,然而让人悲哀的是同性恋群体自己的“发展”速度非常的缓慢,甚至目前还在逗留在“原始”阶段。这种例子太多了,最主要的就是表现在同性恋群体对自己的接受和承认程度。虽然明知道自己是同性恋但是因为无法接受自己的性倾向而做出很多不好的事情,比如抵受不了社会和家庭的压力而选择与异性恋者结婚(以欺骗、隐瞒真相的手段残忍的伤害了无辜的异性是非常不道德的),还有所谓的“1和0”的划分,“T和P”的划分。拿1(男同性爱中的插入者)和0(男同性爱中的被插入者)来说,中国以及亚洲地区的同性恋群体甚至将其引申为做1的是“老公”,做0的是“老婆”,生活中一个人主导,另一个人依附。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这种男女双方不平等的异性恋的生活模式已经逐渐在衰落、被淘汰,反而被同性恋群体争相模仿,这多少与亚洲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最主要的是中国同性恋群体自己还没有真正的接受自己,认为做0自己就不是“真正的男人了”,似乎如果不做0,就还不是完全gay。所以同性恋婚姻法的通过对解决这些问题可以说毫无助力。最重要的是同性恋群体本身要“争气”婚姻本身就是形式性的,如果没有良好的感情基础,即使结婚,仍然会离婚,所以婚姻并不是爱情的保障。即使通过婚姻法,同性恋群体依然需要面对家庭及社会的压力,说白了,就算现在让同性恋结婚,可是又能有多少同性恋者敢于走出台面,光天化日的在大众眼皮底下结婚的呢。

而对于性病的控制,实际上同性恋婚姻法的作用也不大,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同性恋群体还仍未开化,寻找一夜情、money boy等等性发泄的同性恋者大有人在,这都不是婚姻法能够解决的,再者,同性恋是艾滋病的高危人群的说法已经不现实。2008和2009年年初,中国卫生部都公布了一些关于之前一年HIV的统计数字,两年结果几乎相似,也就是在新感染案例中,异性间感染占48%左右,而同性间感染仅占12%。但这些数据,未被媒体充分报道,所以这个疾病也仍然被很多人视为同性疾病,这是十分危险的。中国以后也像美国一样,会有越来越多的生存感染者了。中国到目前为止,基本上还是主要将注意力集中在预防上,这当然是很重要的,但很快中国就需要面对如何为那些已经感染病通过服药长久维持正常生活的人了。他们的心理、社会支持,就业问题,反歧视问题等等,都会很快浮出水面了。

综上所述,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应该赞成,一个人的基本权利的基本权利必须得到承认,但是,现在根本还远远不具备其实施的条件。最后我要奉劝一句同性恋群体的各位朋友,很多问题都在于我们本身,自己不自强、不争气,还想要谁来尊重你呢,要人权、要平等不能光成天坐在那里喊口号,自己要拿出行动来“健康”自己,这样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