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的微缩胶片放在哪里?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2019年6月7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升级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的通知》,升级“网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新增“重点网络视频剧信息备案系统模块”,并对相关信息报送方式作出相应调整。

根据新的备案要求,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网络剧(网络漫画)和总投资1万元以上的网络电影的剧本和成品片,由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发布申请号。

拿到计划备案号再开枪。获得拍摄制作策划备案编号后,将完成的影片提交省广电局审核,审核后获得上线备案编号。对于电影合作,网络播放平台只能购买有网络备案号的节目。

详细介绍:

从1开始,2019年2月15,重点网络电视剧制作前,制作单位登录重点网络电视剧信息备案系统,登记节目名称、题材类型、内容概要、制作预算等策划信息。

重点网络电视剧包括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网络电视剧(网络动画)和总投资654.38+0万元以上的网络电影。除重点网络影视剧外的其他原创网络视听节目仍按原程序和管理要求备案。

2.规划备案号在国家广电总局网站公示。省级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审核的规划信息自动生成规划备案编号,自动汇总成表并在广电总局网站公示。

3.重点网络影视剧制作完成后,将公布网上备案号。重点网络影视剧拍摄制作完成后,片方应在备案系统中登记拟播出平台、实际投资、演员报酬等相关信息,并将制作完成的影片报送当地省级广播电视台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自动获取备案系统生成的在线备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