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矿发生爆炸,168小时候发现生命迹象,目前伤者的情况如何?
山东金矿发生爆炸,168小时后发现生命迹象,目前被困人员中已有1人遇难,10人存活,11人情况不明。
一:事件经过2021年1月10日14时,在山东栖霞市一在建金矿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2名工人被困井下。涉事企业采取自行救援,但因爆炸后的矿井环境十分复杂,造成救援难度大,等到1月11日20时涉事企业才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进行事故报告,距离事故发生已过去30个小时,严重耽误黄金救援时期,同时也增加被困人员的生命风险。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制定有效的救援方案,并派出专业救援队伍和设备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工作,但事故环境造成救援难度较大,直到1月18日才初步打通救援通道与井下被困工人取得联系,据井下传回消息得知井下已有1人遇难,10人存活,但还有11人情况不明。
二:被困时如何自救矿井作为一个特殊的密闭空间,一旦发生矿井事故,容易造成井下工人的逃生路线被封堵,导致与外界失去联系。当发生矿井事故后,被困人员应立即集合所有仍存活的人员,清点所有可利用的物资,对食物进行合理分配,最重要的是尽快寻找和收集水资源,争取更长的生存时间,被困期间人员应该保持体力,井下空气一般比较稀薄,尽量减少长时间的活动。同时被困人员在轨道、风管管道等设施附近,用随身的金属硬质工具进行不间断地敲打,不断发出求救信号,争取让外界的救援人员尽早发现求救信号,便于进行定位被困的位置。
三:生产责任和监管这起事故的涉事企业在发生矿井爆炸后没有立即向上级进行报告,而是采取自行救援的行为,存在故意迟报和对生命轻视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受到严厉的惩处。矿井作为一个易发生严重事故的场所,在开工之前必须确认井下环境的安全,才可以让工人下井作业,同时地面上的人要注意防火检查,杜绝一切可能引燃引爆的可能。目前国内很多矿产企业采用逐级分包制度,其中外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通常比较薄弱,有重生产轻安全的意识,极易发生重大的生产事故。所以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这些企业资质的审核和检查,严格把控分包制度,绝不能让没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开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