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矿发生爆炸,168小时候发现生命迹象,目前伤者的情况如何?

山东金矿发生爆炸,168小时后发现生命迹象,目前被困人员中已有1人遇难,10人存活,11人情况不明。

一:事件经过

2021年1月10日14时,在山东栖霞市一在建金矿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2名工人被困井下。涉事企业采取自行救援,但因爆炸后的矿井环境十分复杂,造成救援难度大,等到1月11日20时涉事企业才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进行事故报告,距离事故发生已过去30个小时,严重耽误黄金救援时期,同时也增加被困人员的生命风险。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制定有效的救援方案,并派出专业救援队伍和设备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工作,但事故环境造成救援难度较大,直到1月18日才初步打通救援通道与井下被困工人取得联系,据井下传回消息得知井下已有1人遇难,10人存活,但还有11人情况不明。

二:被困时如何自救

矿井作为一个特殊的密闭空间,一旦发生矿井事故,容易造成井下工人的逃生路线被封堵,导致与外界失去联系。当发生矿井事故后,被困人员应立即集合所有仍存活的人员,清点所有可利用的物资,对食物进行合理分配,最重要的是尽快寻找和收集水资源,争取更长的生存时间,被困期间人员应该保持体力,井下空气一般比较稀薄,尽量减少长时间的活动。同时被困人员在轨道、风管管道等设施附近,用随身的金属硬质工具进行不间断地敲打,不断发出求救信号,争取让外界的救援人员尽早发现求救信号,便于进行定位被困的位置。

三:生产责任和监管

这起事故的涉事企业在发生矿井爆炸后没有立即向上级进行报告,而是采取自行救援的行为,存在故意迟报和对生命轻视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受到严厉的惩处。矿井作为一个易发生严重事故的场所,在开工之前必须确认井下环境的安全,才可以让工人下井作业,同时地面上的人要注意防火检查,杜绝一切可能引燃引爆的可能。目前国内很多矿产企业采用逐级分包制度,其中外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通常比较薄弱,有重生产轻安全的意识,极易发生重大的生产事故。所以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这些企业资质的审核和检查,严格把控分包制度,绝不能让没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开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