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扬佳杀警察案警示是什么

其原因却很简单,就是去年,扬佳在上海租了自行车旅游途中,因车无证照,被交警疑是涉嫌偷车而扣压审查,审查认定了其实属租车,就结案了。然而,扬佳不服,“为什么不查验别人而独查他”,似乎这是公权力侵害了他的自由,要求陪礼、赔偿。据说警方对扬佳的诉求也做过工作,理处过,但是,扬佳不满,遂走上了报复杀警的犯罪道路。按中国的常情,这不能理解,这简直是奇案。这么简单的矛盾竟然酿成如此大祸,其成因可不是那么简单。而且,案发后居然出现了於扬佳的同情,甚至赞许为“义士”,问题就更复杂了。扬佳是个28岁的青年,并且受过中等以上的学校教育,虽然职业未定,从他独自闯荡上海旅游,可见家庭经济并不显得拮据。只是初中时父母离异了而一直随母生活,与父亲断了往来。由此想来,扬佳正是在秉性成型的初中时期他的父母才离异的,这种打击於知事的扬佳不能不算重,在学校,他作为单亲子女,当然没有了双亲子女的那种活跃,那种自持,那种欢乐了。所以,扬佳在学校表现为内向、孤僻,其实这是父母离异孩子自悲的自然,而扬佳的先天性格,也许并不是这样的,他这种内向、孤僻,我的理解应该是性格压抑所致,他学业平平、易於冲动,因邻里纠纷,他可以冲动到踹破了邻居的门,如果纠纷再严重到他连踹门泄愤都不可能,我想他杀人报复的事也许不会延迟到今天。人在孩童时期有了权势的失落感,因而心理受到摧残性的压抑是正常的,因此当他成年后对权势的珍重就成为秉性也并不奇怪,尤其是当他认定的权益受到侵害,他就加倍的不能容忍,哪怕这种不能容忍已经超出了常情、超出了法纪的限度、超出人性,他都有可能不借一切去发泄心中的怨愤。扬佳最后走上这种毁人又自毁的道路,我以为就是最是典型的例证。扬佳杀警是奇案,其成因却不是奇因,社会上象扬佳这样的人太普遍了,只是因为家庭、学校、朋友的影响,因为自我完善自我充实自我化解的原因各各不同,而不同而已。从扬佳的性格与其酿成的恶劣后果,至少有这样几点警示;一,成家立业生孩子是人生的普通轨迹,而在这个轨迹上断线标志着人生的折腾,尤其在婚姻问题上现在讲究个性、自由、感情的风尚,往往缺少道德的思量,缺少为对方、为双方的孩子的思量,这是西方唯我利益为核心的价值观的毒素所致,所以现在的青年中一些时尚人物离婚犹如换车坐,太频繁、太随便、太普遍、太简单了。如果有了孩子的父母离婚多一点为子女成长的思考与施爱、尽责,我想离婚的事会大大减少,结婚的事也会大大的填重,孩子因父母离异受到的伤害、挫折、损毁也会大大的减少。中国过去有乡邻、本家不兴诉颂的优良传统与经验教训,因为诉颂能布下世仇,因为离异能布下儿女受伤害、折腾、损毁的恶果,我以为社会应倡兴夫妻不兴离异的国风民俗。二,促成婚姻有太多的因素,人的生性、教养、环境又会促成婚后的诸多矛盾,这种婚后矛盾是要有彼此的教养来化解,要有彼此的谦让、容忍与自我完善来磨合,更要有家庭责任、彼此责任、子女责任、社会责任的约束,我以为似此不兴离异大部可行。但是,社会确实存在欺骗婚姻、不填婚姻…少数婚后离异在所难免,鉴于这样的现实,即使离异的父母对於***同的子女应该尽责尽力让他不要受到影响,尤其要关心孩子的心理教育与健康调节。可是现实生话中夫妻一旦离异往往反目成仇,百日的恩爱被一朝的离异全复盖了,连孩子的一切利益、一切的爱、一切的责任也因离异全复盖了。这是很不道德、很自私、很不正常的正常!孩子总要随离异的一方生活成长,象扬佳,他就是随妈妈而与爸爸不往来。象这样的情况,孩子跟随的一方,难免把对於对方的不满、抱怨、恶劣认为暴露在孩子面前,难免把自已失落的感情想在孩子身上得到补偿,溺爱、纵容、姣惯…甚至不顾正道对孩子百依百从,明知孩子有错也不纠、明知孩子反常也不问…这怎么如心所愿的使孩子正直成人呢?离异的父母无论哪一方领养孩子,都要严肃地对待孩子的教育、观察他的成长、细微之处都不放过该教育的责任,相信防微杜渐,小善不为、小恶为之就难免恶果了。我曾经遇到这样的事,一个五年级的小学生,突然发现一位成绩并不如自己的同学已经接到了一个名校初中予约录取了,因此他觉得很不公平,回来告诉家人,他的父母也想不通,怎么回答孩子呢?最后把自已的想不通回避了,相反向孩子说明,学习知识容不了假的道理,靠权、钱、私交即便开后门让孩子进了名校,结果未见得就一定好,这反而让孩子过份的依赖开后门而放松学习,这能得到真正的知识吗?我以为这种针对於孩子有益的说教实在是做父母的应该多多思考的。还有一个有钱的家庭,孩子是靠多花钱进的重点大学,大二那年寒假,这个大学生却吊死在自家的阳台上,分析原因,我以为虽然进的是重点大学、而自已学习感到不如别人、甚至很吃力,再一方面这种凭钱进名校,在学校里也会招来冷眼与斜视,这两点在这位大学生心里上产生的自卑、自责与家庭富有的优越自豪落差太大了,也许这就是促成他自杀的原因吧?中国有句名言;《老实人、欺人没底》,我的理解;老实人者,知能的弱者也,为什么欺人没底呢?就在於他没有能力掌握欺人的分寸也,明明打一拳就足以欺人泄欲了,可他打几十拳,把人打死了。这就欺人没底了。三,这里需要说明的,从扬佳杀警扯到学校教育,并非是说扬佳的犯罪与他上过的学校有什么关系、牵连。只是因扬佳杀警连想到学校教育应该把学生品德教育、处世做人的教育重重抓紧,也许这是减少扬佳事件、范跑跑之类事件所必须的。中国强调百年树人,十年树木,就是强调树人的道德、品性难,教人的处世做人难,我的理解如果扩大到全社会人的品性、道德、处世做人上标准、合规范,至少要几代人上百年持之以恒、一以贯之才能凑效。这里就明显地说明了学校树人的关键性、重要性、不可逾越性了。因为一个大学生,从幼稚园到大学毕业至少有近二十年的学校生活、与老师相处、受老师薰陶与教育。学生在校德育应该是第一位的,教学生处世做人就是铸造学生的人品,就是道德教育,这一关不过,满复经伦,只能助其作恶了。高分低能仅仅讨厌,而高分缺德就无限的可怕、无限的危险了,那简直是给国家给世界制造灾难之源。可是现在教育界在向钱看的时风下,师德凋蔽、校风歪斜恐怕是最大的社会弊病与祸害的端源。为什么于丹讲论语被社会热捧、受世人敬重,因为她讲了人心向上所需要的处世做人的精典,讲了为人处世的道德根基,这正是应上了社会、人群的这方面的饥渴,哪怕十博士,百博士反对于丹,而人民需要于丹,这就人民主宰历史的佐证了。在网上看到了“一位教师的思考;毁人的教育,就是伪教育”,其中引用了北京四中他的老师李家声的讲话,不妨抄录下来以飧网友,《世界最危险的职业有两个,一个是教帅,一个是医生。从某种程度上说,教师比医生还危险,庸医害的是一个人,而庸师害的是一群人,毁的是孩子的精神和心灵》。基於这些认识,我以为如果扬佳家庭不足以教导他学会处世为人的话,而上学阶段能有这方面强化教育,也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了。关於上海警方在这起大案中有什么可指责的呢?冲其量就是审查扬偷没偷车的动作粗柔吧!即便是粗暴了一些,何至於此呢?,而且事后纠缠中还出面处理,答应过补偿吧!即便再不满还可以诉请法院裁决吧!何至於此呢?就单个事件考量,我还没有发现上海警方激化事件的指证。至于上海警方缺少防卫,我以为解放至今还没发现人民政府机关如临大敌般的设防,而且今后我以为也无须针对平民设防,汶川地震那么多军人都不带枪,成为中国军民同心的一条风景线。有必要改变这种伟大、珍贵的形象吗?至於有人造谣,有人指责警方而宽容扬隹,同情也好、说义士也好,我以为可以找找根源,可以加勉自已。首先,在我们的公权机关有必要全面的树立有信於民的形象,严格规范公权机关的服务,象贵州一些地方滥用警力,以至侵犯了老百姓的权益、以至矛盾激化,机关被砸了,有些地方城管打死人,…这些都是一粒鼠屎坏了一缸酱的效果,坏事传千里,影响就不是一城一地了,再与一些腐败、谋私串联,其反作用就更大。中国历来对於切实为民的官,人们都由衷地尊为老百姓的父母官,即便现在还有人称好官为父母官,被称者还打内心欣喜,其实在我看这种千年皇权至上产生的民赞官的说法是该丢弃了,以公仆观点考虑,公权服务是公务员对老百姓的回报,说报答恐怕现在还难以接受,至少不能以父母官自居、以施舍、施恩自居。“为人民服务”是政府公务的宗旨,但是,如何脱离皇权习俗,以公仆观念,变服务施恩为服务回报,这是公权改革服务的核心间题,似此,我以为公权服务中的上行下的凌厉、冷漠粗暴的不恭、按奈不住的轻率…就会减少了。这是根除千年恶劣的变革,这不仅仅是一时一地的纪律、管理、教育、训化所立即生效的,还得有以德为主体的国民素质支撑吧!光有荷花而无绿叶总不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