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二、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初级职称:

(一)医士(师):

1、按照《中华人民***和国执业医师法》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士职称;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

2、按照《中医药法》参加中医医师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

(二)护士(师):

1、按照《护士条例》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可视同取得护士职称;

2、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

3、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

4、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一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

(三)药(技)士:

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

(四)药(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

1、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