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未成年相亲有罪吗?

个未成年人无论是自愿还是家长同意,法律都不允许她与他人相亲,否则他人甚至家长都可能涉嫌犯罪。

鉴于未满14周岁的儿童心智尚未成熟,法律上推定她不具有性认知能力和进行性行为的能力。简单地说,法律禁止她被动或者主动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所以,即使她是真心出于自愿,他人甚至家长都不能让她去相亲。这个事件中,幸好小丽嫌弃男方29岁年纪太大,如果她本人同意与男方结婚,而男方恰恰又看上了她,他们同居在一起并发生性关系,那么,男方还可能涉嫌强奸罪。所以,相亲时,男方还是要擦亮眼睛,女方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婚姻是无效的。如果女方未满14周岁,那就可能涉嫌强奸。

不过,年龄较小的女孩结婚现象仍然存在。例如,前不久,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云南省金平县早婚现象。不过,这种现象只存在于特定的少数民族之间,一方面,一些少数民族传统上具有早婚的风俗,一时难以改变;另一方面,婚姻法也规定,在民族自治区域,当地人大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婚姻家庭关系(例如结婚年龄)作出变通的规定。但即便如此,金平当地政府也认为早婚是一种陋习,正在采取办法改善这种现象。

总而言之,未成年女性没有相亲的权利,未成年女性的父母和监护人也没有同意或者强迫其相关的权利,而公民也没有与未成年女性相亲的权利,他人也没有介绍未成年女性进行相亲的权利。否则,这不仅仅是个玩笑的问题,面临的恐怕就是刑罚的制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