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牛春兰为什么判刑

涉嫌受贿罪。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12日公开审理了涉嫌受贿罪的牛春兰案。牛春兰曾担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人,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经过审理,法院认定牛春兰在担任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构成受贿罪。最终,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牛春兰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