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第42条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第42条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侮辱或诽谤他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而且破坏了社会公序良俗。
二、处罚措施
对于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1、处五日以下拘留:对于情节较轻的侮辱或诽谤行为,公安机关可以给予五日以下的拘留处罚。
2、罚款:对于情节较轻的侮辱或诽谤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3、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罚款:对于情节较重的侮辱或诽谤行为,公安机关可以给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处罚,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三、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适用于所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不论是在公***场所还是在私人场合。
综上所述: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了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公民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维护社会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