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风险地区封校违法吗
不合法。
1.高校封闭式管理并无法律依据。
2.县级以上政府并没有关于封闭高校的规定,包括国务院。
3.高校的封闭式管理实际上是形式主义的重大体现。
4.部分高校趁封闭式管理期间,食堂涨价,校园内商铺也物价上涨,这给学生造成了经济上的负担。
此四点详细来讲是:
1.高校封闭式管理并无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只有在传染病暴发和流行的时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级人民政府决定才可以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而在我国,新冠肺炎已经过了暴发和流行的时期,现在全国都在鼓励旅游,复工复产,推动经济复苏,全国各地尤其是贵州已经是疫情低风险地区,贵州已经将近半年无新增病例。吴尊友专家9月9日在央视网的报导中提到:中国社会层面已经没有病毒,病毒都在病房和实验室里。由此,封闭高校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县级以上政府并没有关于封闭高校的规定,包括国务院。目前,各个高校进行开学工作的依据是《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这版技术方案并没有规定高校要实行封闭式管理,更没有赋予高校封闭式管理的权利。
3.高校的封闭式管理实际上是形式主义的重大体现。张文宏教授在5月 31号在央视新闻解读校园防控操作指南,曾提到:如果只封闭学生,不封闭教职工,这样的假闭环意义不大,只会让学生们的心理难受。现实情况的确如此,被封闭在校的大学生大多出现了心理问题。且真实的封闭情_是:除了学生,校内教职工、居民、食堂、商铺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都是随意进出校园,不佩戴口罩的比比皆是。这样的封闭式管理有什么意义呢?
4.部分高校趁封闭式管理期间,食堂涨价,校园内商铺也物价上涨,这给学生在校内生活造成了极大的经济上的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修正)》第四十二条规定: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
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中华人民***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修正)》第四十三条规定:
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是,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
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