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预产期?

计算是基于怀孕280天。具体方法是:预产期月份=末次月经第一天的月份+9或-3,预产期天数=末次月经第一天的天数+7。这样,计算出来的时间就是预产期。比如最后一次月经期在2月1,那么月份是29 = 11,日期是1 17 = 8,那么预产期应该是11 8。如果最后一次月经是在4月以后,采取减3的方法来计算。比如末次月经是4月2日,即4月-3 = 65438+次年10月,27 = 9,即65438+次年10月9日为预产期。如果按农历计算;月份计算是相同的,只是日期加7天改为15天。

以上方法适用于清楚记得末次月经日期的孕妇。如果月经不准,闰月或月经日期记不清,可以另算。

(1)过去孕妇月经周期超过末次月经,计算时要加上平均超过天数。如果有时超过5天,有时超过4天,有时超过6天,就要在计算的天数上再加5天。

(2)哺乳期,如果怀孕后月经未恢复,或记不清末次月经日期,可按以下方法计算:妊娠呕吐约在孕后第四周开始,至12周(即妊娠第三个月)消失。计算时,可以把呕吐开始日期往前推42天作为末次月经日期,然后用一般方法计算。也可以根据胎动日期计算。一般孕妇感觉胎儿肢体在子宫内运动不规律,大概在怀孕20周左右。计算时,将胎动开始日期向前推至140天作为末次月经日期,然后按一般方法计算预产期。

(3)如果遇到闰年,闰月在怀孕期,月份减3要改成减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