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三亮三比三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树立党员队伍新形象

1、亮身份

通过佩戴党徽、设立工作牌、党员示范岗等形式亮出身份,激发党员创先争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亮职责

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岗位实际,梳理并亮明岗位职责和责任,督促党员认真履行职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亮承诺

要结合工作和生活实际,体现合格***产党员“四讲四有”标准。围绕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主要在履职尽责、联系服务群众、开展 结对帮扶、廉洁自律等方面,采取网络、展板等多种形式公开亮出承诺,自觉接受广大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比工作能力、比工作作风、比工作业绩”激发党员活力

1、比工作能力。党员干部要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不断强化担当意识、干事意识,激励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比拼争先、发挥作用。

2、比工作作风。推行文明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效能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实现为民服务“零距离”;

3、比工作业绩。结合党员岗位工作要求、年度工作目标、公开承诺事项等内容,对党员业绩进行综合评比,比工作开展成效、比创新工作方法、比践诺完成情况,把评比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三)“评信念信仰、评责任担当、评遵纪守规”争先创优促整改

1、评信念信仰。对照党员标准,评议党员个人是否信念坚定、政治清醒、自觉向中央基准看齐,有没有信念缺失、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热衷封建迷信活动等问题。

2、评责任担当。对照先锋模范,评议党员个人是否能够以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为榜样,在工作中积极进取、勇于担当,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有没有精神萎靡不振、工作消极懈怠,守摊子、不想为、不会为、不作为等问题。

3、评遵纪守规。对照《准则》、《条例》,评议党员个人能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各项条例规定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没有不守纪律规矩、组织生活不规范及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违反道德规范等问题。

活动目标

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体要求为指导,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理论,立足本职岗位,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推动学习教育成效落实到“末梢神经”。

参考资料:

2016开展“三亮三比三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