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8年的历史记载

屠勋致仕

屠勋(1446-1516),字元勋,号东湖,浙江平湖人。成化五年(1469)进士,授工部主事,改刑部,历员外郎、郎中,疑狱或事关权贵,均剖决无滞。迁南京大理寺丞,后任大理寺左少卿,又以右副都御史巡抚顺天,整饰边备,政绩卓著。后还迁刑部左右侍郎,弘治十五年(1502)六月任左副都御史理院事。九月再改刑部左侍郎。弘治十八年九月据右都御史。正德二年(1507)闰正月迁刑部尚书。三年二月初八日加太子太保致仕。正德十一年十月初四日卒,年七十一。赠太保,谥康僖。

边储不济

户部曾请如年例输银分给诸边。武宗说:军屯民运,边有成规,若再输银为何:且开中引盐,恐有盗取浪费之弊。令廷臣再议。于是,户部于正德三年(1508)四月初七日集议奏陈:各边初皆取给屯粮,后以屯田暂弛,屯军亦多撤回守城,边储始依靠民运。而其派运之数又多拖欠,致使岁用不敷,才以银盐接济,舍此似无长策。今宜令镇巡官,月核军马现存及物故若干,以杜虚报冒支之弊;行开纳事例。武宗允准,同时令各边折粮银两有盈余的由镇巡官核实奏报;若如以前任意浪费的,遣逻卒伺察,许人告讦。

开武职纳银补官赎罪例

提督宣大等处兵部左侍郎兼左都御史文贵,经略边关诸墩堡,计用银五十万两。便于正德三年(1508)四月初九日奏令在京及北直隶、山东、山西、河南、陕西、辽东、宣府、大同、延绥,有愿纳银授军职的听实授百户一百五十两,副千户二百两,正千户二百五十两,指挥佥事四百两,指挥同知四百五十两,指挥使五百两,都指挥佥事六百两。军于原卫所,民人在京者填注五府属卫;在外者拨附近卫所带衔,俱只令终本身,不支俸。如曾纳银冠带者,许照数减除,如有职欲升者,百户升副千户,副千户升正千户,指挥佥事升指挥同知,指挥同知升指挥使,俱五十两;正千户升指挥佥事,指挥使升都指挥佥事,俱一百两;百户以上升都指挥佥数,照数递加,俱不加俸。原管事仍旧管事。其有罪问发立功的,每年纳银二十两,免其立功许冠带,仍俟原拟立功满日,照旧带俸差操。兵部议可。文贵又乞开入监及僧道给度牒纳银事例。礼部复议:生员愿入监者,廪膳生一百五十两,增广生二百两,附学生二百三十两。又发僧牒二万,道牒二千,每名纳银十两或八两,无力纳银的勒令还俗;僧道官缺,其徒纳银五十两送部,准其承袭。武宗一一允准。结果,银未出京,被劫入刘瑾之门的将尽四分之一。文贵随刘瑾之意,毁古墩台重新营造,内造箭窗炮眼,以便制虏。其实毫无用处。当虏杀掠人畜,谁也不敢出战。

韩邦问致仕

韩邦问(1442-1530),字大经,号宜庵,浙江会稽人。成化五年(1469)进士,授大理寺评事,迁寺副、寺正,出任淮安知府。成化二十三年(1487)迁陕西左参政,守关南,再升陕西右布政使,改迁四川左布政使,后补广东,俱有惠政。弘治十二年(1499)以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改抚河南。正德元年(1506)后任南京大理寺卿。正德三年正月升刑部左侍郎,同年六月十一日迁刑部尚书致仕,家居二十余年,非公事不入公府。嘉靖九年(1530)八月初七日卒,年八十九,谥庄僖。

徐节削籍

徐节(?-1516),字时中,贵州卫人。成化八年(1472)进士,授内行知县,擢监察御史,遇事敢言,不避权贵,风裁凛凛。弘治元年(1488)迁太平知府,再升云南右参政、广西右布政使,征思南给饷有功。弘治十八年转广东左布政使。正德元年(1506)迁右副都御史巡抚山西。会刘瑾擅政,以事见忏,正德三年六月二十二日削籍。刘瑾伏诛,复职致仕。正德十一年八月二十九日卒。

武宗诏征工技百戏

正德三年(1508)七月十六日,武宗朱厚照谕钟鼓司太监康能等:庆成宴选用杂戏,令礼部征天下工技百戏入京。于是角抵竿木鱼龙曼衍之类,盛行于京城禁掖。

雍泰致仕

雍泰(1435-1514),字世隆,号正谊,陕西咸宁人。成化五年(1469)进士,授吴县知县,作堤捍太湖,民称雍公堤,擢监察御史,迁凤阳知府,改南阳,进山西兵备副使,升按察使、山东左布政,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宣府,被劾除名。正德三年(1508)初起迁左副都御史提督掸江。同年七月二十三日擢南京户部尚书,因不附中贵,于同月二十七日致仕。正德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卒,年八十。谥端惠。有《奏议稿》、《正谊庵诗集》。

许进致仕

许进(1437-1510),字季升,号东厓,河南灵宝人。成化二年(1466)进士,授监察御史,出按山东、甘肃,所至裁抑豪吏。迁山东按察副使、广西按察使。弘治初升左右都御史。又以右副都御史巡抚陕西。后升户部右侍郎兼佥都御史提督宣大军务。弹劾总兵王玺、平仁伯陈锐,被诬致仕归。正德初起为兵部侍郎、兵部尚书、提督团营,正德二年(1507)十月改吏部尚书理部事。其以才见用,能任人,性通敏。刘瑾弄权,稍委蛇,而终被刘瑾所恶,正德三年八月初八日致仕,正德五年八月二十日卒,年七十四。赠太子太保,谥襄毅。有《平番始末》、《东厓集》。

刘瑾创罚米法

正德三年(1508)八月,刘瑾为肆意报复,折辱为官,创罚米法。凡是不附刘瑾的官员,皆诬以旧事,入于罚米例中。于是罚前户部尚书韩文米千石,输大同;张缙五百石,输宣府。不久,又借其他事故,再罚韩文。文武大臣几无宁日。自韩文罚米千石以外,罚米五百石至二百石的,就有一百四十余人。刘瑾亦借此纳贿,又索巡盐官赂,稍不如意,即责令其补偿商课,追议前任。九月,又罚吏科都给事中任良弼等五十六人,每人三百石至九月末又有八百九十九人,被罚米输边。深受其苦。不仅如此,还责令前后诸官罚米皆定限时日交齐,在京的限一月,在外及去任的,俱自移文至日为始,依水程远近,定限赴仓输纳,违限的听内外管粮官举劾。事实上,诸官罚米,多以公事及边储亏折而被中伤,往往变卖家产予以赔纳,或借债补足。后因事失误而被罚米的,便设法向刘瑾行贿,免遭其苦,以为自全之计。

顾佐致仕

顾佐(1443-1516),字良弼,号简庵,临淮人。成化五年(1469)进士,授刑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出任河间知府,亲校册籍,吏无所容奸。驿司供应,令民计亩出钱,里甲得免于偏困之害。擢四川按察副使,入为大理少卿。升右佥都御史提督雁门三关,兼巡抚山西。改南京提督操江,进右副都御史。再迁千部右侍郎,兼左佥都御史,往陕西督饷。转左侍郎提督粮储。正德元年(1506)十二月迁户部尚书理部事。正德三年八月二十八日致仕。正德十一年十月初七日卒,年七十四。赠太子太保。

周经致仕

周经(1440-1510),字伯常,号松露,山西阳曲人。天顺四年(1460)进士,选庶吉士,授检讨,进编修,迁侍读、左中允。弘治元年(1488)升太常寺少卿兼侍读,再擢礼部左右侍郎。弘治九年进户部尚书,加太子少保。弘治十三年以灾异乞休。武宗即位,即复改南京户部尚书。正德三年(1508)三月召任礼部尚书,太子太保如故。刚介方正,好强谏,虽重忤旨不恤,宦官贵戚皆畏惧。同年十月十二日致仕。正德五年三月三十日卒,年七十一。赠太保,谥文端。

张泰致仕

张泰(?-1509),字叔亨,顺德人。成化二年(1466)进士,授沙县知县,迁监察御史,提督北直隶学校,有明公之誉,后出按云南,执法不挠。历迁南京太仆少卿、大理少卿、右副都御史总督南京粮储。召为工部右侍郎。正德三年(1508)二月迁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理院事,十月十五日迁户部尚书致仕,正德四年七月初七日卒。

谢铎致仕

谢铎(1435-1510),字呜治,号方石,浙江太平人。天顺八年(1464)进士,授翰林院编修,进侍讲直经筵,以丁忧归而不出。弘治初荐修《宪宗实录》,擢南京国子监祭酒,又以病谢归,家居十年。屡荐迁礼部右侍郎理国子监祭酒事。正德三年(1508)十一月十五日致仕。谢铎经术湛深,文章有体。两任国子师,严课程,杜请谒,增号舍。正德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卒,年七十六。赠礼部尚书,谥文肃。有《赤城论谏录》、《伊洛渊源续录》、《赤城新志》、《林溪净稿》。

吴文度致仕

吴文度(1441-1510),字宪之,吴江人。成化八年(1472)进士,授龙泉知县,迁南京监察御史,偕同官论僧继晓被杖。不久迁汀州知府。弘治中历江西左参政、山西右布政使、河南左布政使,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正德三年初进户部右侍郎,转左侍郎。同年十月迁南京右都御史,因不贿刘瑾,于十一月二十七日迁户部尚书致仕。正德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卒,年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