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璐的悼念人物

雨伞、菊花、烛光围绕在一起,昨晚21时,数百市民、媒体同行和乌鲁木齐晚报员工,自发在雨中悼念当天早间因公殉职的记者拜璐 。  她走时阳光灿烂,她走后春雨弥漫乌鲁木齐晚报的年轻女记者拜璐,生命永远定格在采访的路上。  2013年4月18日10时50分许,本报两位女记者在解放南路与团结路交会处的施工现场采访时,不幸遭遇车祸。记者拜璐当场殉职,年仅24岁;25岁的记者陈爱英身受重伤被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得知事故情况后,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胡伟要求妥善做好善后事宜,全力救治受伤记者,加强记者采访安全保障,并委托专人代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及新闻工作者协会对殉职记者表示哀悼,看望慰问了受伤记者及家属。市委对此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焦亦民及时赶到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并要求施工方及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善后事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当天下午,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许新江及市新闻工作者协会领导,专程到医院探望并向陈爱英表示慰问,并嘱咐乌鲁木齐晚报社领导转达对殉职记者家属的慰问,全力做好善后工作。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各媒体同行代表,也先后前往医院看望慰问。  乌鲁木齐晚报社于当日向全体员工发出倡议:要化悲痛为力量,学习拜璐和陈爱英爱岗敬业、勇于奉献的职业精神,做好本职工作。乌鲁木齐晚报同仁和疆内外新闻媒体工作者通过多种形式悼念因公殉职的记者,为受伤记者送去祝福,以此表达对两名记者的敬意与慰问。  作为一名新入职的记者,拜璐独立采写了第一篇稿件《火车南站有支“指路大军” 》,这也是她采写的最后一篇稿件;  在报社同事的眼中,拜璐是一位机灵可爱的小姑娘,说起话来嘴角上扬,总是忍不住笑……

2013年4月18下午20时拜璐个人微博上发布送行信息:“各位拜璐的亲朋好友:万分悲痛地告知大家,拜璐于4月18日上午离世归真。葬礼将于4月19日下午15时的北坊大寺举行。请穆斯林或非穆的你们都能来为她送行。谢谢大家的关心。她一定有天使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