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强奸多人,被解聘的教授王雨磊,能否追究其刑事责任?
能否追究其刑事责任?搞得好像他因为是教授就有特权一样,要知道国家法律是具备绝对、强制、权威性的,别说他是个教授,就是天王老子犯了法,也得想办法折腾一下,他一个小小的教授,如果真的干了这么多伤天害理的事情,国家法律会放过他?受害者会放过他?拥有正义感的网友们会放过他?
据说王雨磊的行为之所以被曝光出来,源自于一名女生的哭喊录音,其中有一句“帮我伸张正义,他强奸了很多人,帮我拍个照片,发个微博吧。”而这位教授就是华南理工大学公***管理学院的教授王雨磊。作为教师,而且还是教授,本应教书育人的他,却借着职务之便侮辱女性,一旦确定其犯罪的事实,那必然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但在处理他的过程上还是要走流程的,这件事发生以后,那第一时间处理他的是华南理工大学校方,当时校方就直接将其解聘,理由是“教授王雨磊严重违背职业操守”。
如果王雨磊真的涉嫌强奸罪,那这件事就不是追究或不追究的问题了,无论有没有受害者报警,这是都会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但如果没有受害者报警,警察走程序立案也需要过程,而当时华南理工大学的做法实际上是属于职权范围之内的,王雨磊作为这所学校的教授,他做出了这种事情,必然会影响学校的声誉,而学校出面直接将其开除,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想要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必须具备一些客观条件,根据《刑法》中的立案基本条件来看,必须要有司法机关认定王雨磊的行为构成犯罪,然后才可以对其进行调查,进一步追究其刑事责任,而根据王雨磊犯案所处的地区,由受案的司法机关负责。
所以,如果想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受害女生是可以到公安局报案的,只要立案调查,且有充分的人证、物证,证明王雨磊的行为属于“强奸罪”,那么他被判刑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而且基于他的职业、以及犯罪的情节比较恶劣,按照强奸罪的最高量刑年限判决,这也是有可能的。不过法律流程还是要走的,要对受害者女性进行调查,进一步确认证物、证人证词的真实性,并且还要使用一些手段来证明受害者、证人是正常人,只要确定证人的证词是真实的,那么这位教授被判刑是必然的。
但最后真相大白了,王雨磊虽然违背职业操守,但绝对不构成强奸罪,虽然俩人发生了关系,但实际上都是你情我愿的。据说王雨磊是在2019年某个工作场合认识的这位女生,当时他与前妻没有离婚,处于分居状态,但是关于离婚的相关问题都基本谈妥,然后王雨磊与这位女生交往一个月后就分手了。不过在此过程中,这位女生与其前妻之间的矛盾却越来越远中,这位女生还多次去派出所状告王雨磊性侵自己,而这也是从当地的派出所处得到了证实,并且知道了事件的来龙去脉,之后这位女生还去派出所告过王雨磊的前期,最后采取华南理工大学举报王雨磊强奸她。
实际上这就是一场家庭、私人情感闹剧,而王雨磊的行为只是违背了道德,但不算是违法,立案调查后,确定王雨磊没有犯罪行为,也就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