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可不可以转专业
东北师范大学可以转专业。
按照《关于开展2016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以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为例。
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7年4月10-13日,各学院(部)成立工作组,通过各学院(部)网站对本学院(部)专业准入细则(见附件2)进行公布,并通过教学服务系统填报计划接收人数、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时间以及咨询方式等内容,报学校审核。
2、
2017年4月18日前,学校对各学院(部)填报的接收和考核信息进行审核。
3、2017年4月19-21日,各学院(部)安排专人负责对本单位转专业工作相关政策细则进行解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各学院(部)专业准入细则。
4、2017年4月24-27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登陆教学服务系统,进行转专业申请。所有申请转专业学生须于28日再次登录系统确认已送审,如送审成功,“转出学院审核状态”应显示为“审核中”,逾期未送审视为放弃转专业资格。
5、
2017年5月3日前,各学院(部)通过教学服务系统对申请转出的学生进行审核。
6、2017年5月16日前,各学院(部)按照公布的转专业工作细则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确定转入名单,并通过教学服务系统对考核结果进行报送。同时将通过教学服务系统打印的《2016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学院拟接收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7、2017年5月22日前,学校对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在网上对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8、2017年5月30日前学校在教学服务系统中完成转专业学生的学籍转入、转出工作。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按照《关于转专业学生住宿办理的通知》相关要求办理公寓调整等手续。
9、2017年9月4日前,不适应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填写《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撤销申请表》(附件3),向学校申请转回原专业,并在退补选期间重新选课。逾期不再受理。
10、2017年10月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届时按《关于开展转专业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相关课程的成绩认定工作。
11、2017年10月30日前,转专业学生登录本科教学服务系统,申请更换学生证。
扩展资料:
转专业工作每学年的春季学期组织一次。转专业具体程序由转专业工作办公室负责,按照“学校统筹安排、学生自愿申请、学院(部)自主考核、师生全程监督”的程序进行。转专业工作办公室在每学年的春季学期期中发布具体的转专业工作程序。
但是在读二年级申请转专业的,原则上须留一级。被新专业录取的学生,应认真完成当前学期的学习任务。无故旷考者,取消转专业资格。被新专业录取的学生,须按照新专业的要求选择下一学期的课程,并在下一学期开学时到新专业报到注册,完成原专业成绩认定、转换,进行学籍信息变更。
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6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