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笞刑和杖刑有什么区别?
古代笞刑和杖刑的不同当然不仅仅是刑具和数量的不同。
最根本的不同是在于刑罚的等级和尺度。要知道在中国古代,每一项制度的级别和形式都有着严格的规定。特别是刑罚的等级,更是关系到对犯人违法严重性的定性。
大家都听说过古代的“五刑”,在奴隶社会制定的“五刑”分为墨,劓,_(也作腓),宫,大辟,看得出都是比较残忍的刑罚。
进入封建社会后,奴隶制肉刑开始逐渐被废除,从汉初的文景帝废除肉刑开始,以自由刑为主的封建五刑产生了,封建五刑分别为笞、杖、徒、流、死,这也标志着中国刑罚制度的重大进步。
笞刑,始于战国时期,是古代“五刑”之一,是以竹、木板责打犯人背部、臀部或腿部的轻刑,针对轻微犯罪而设,或作为减刑后的刑罚。汉景帝时期的《棰律》规定了刑具规格,受刑部位,同时在实刑时中途不得换人,彻底固定下笞刑的刑具是竹板和长度厚度。这个是古代刑制改革的要点之一。
看的出来在古代受笞刑的基本上都是比较轻的犯罪。当然除了受国家制定的刑罚外,笞刑更是一般家庭管束家人奴仆的手段。有名的就是贾宝玉这个浪荡子,贾政动辄就要让宝玉享受一下笞刑的待遇。记忆深刻的就是《红楼梦》三十三回中,金钏儿投井自尽,贾政听信了贾环的谗言,笞刑差点让宝玉玩完。
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笞刑,可以说是楚文王_赀。《吕氏春秋·贵直论》记载,楚文王继位后,整天沉溺于声色犬马,荒废政事。楚文王得到了茹黄之犬(古代名犬)和宛路(竹名,可做良箭)之箭后,就整天跑到云梦泽打猎,三月都不理政务;属下向他进献丹地美女,他又纵情于女色,经年不上朝理政。
楚国太葆申见他这么荒唐,就对楚文王说:“你这么瞎搞,国将不国了。”楚文王说:“寡人有性瘾啊怎么办?”(原文:寡人有疾,寡人好色。)
太葆申说那就挨几竹板吧,消消火。
于是楚文王就竟然乖乖趴下接受笞刑。
可见笞刑虽然说也是刑罚,可最多伤的只是皮肉,没有触及筋骨。而且,笞刑也没规定说必须要脱下衣服,就少了羞辱的成分。
而杖刑就不同了,也绝对不仅仅是笞刑的升级版。性质上完全不同。
杖以荆条制成,分大杖_法杖_小杖三等。杖刑一般是“去衣受杖”,脱掉中衣(内衣),直接用毛竹、木板打臀部。古代女子要是犯了奸情,那是必须先来上一顿板子的。往往板子没打死,女子因为受到的羞辱而自尽身亡。
而且杖刑用的刑具都比较有杀伤力,施刑的人手头都有些功夫,往往会看眼色照死里打。
历史上最轰动的杖刑可能就是嘉靖皇帝了。同时廷杖一百二十四人,其中十六人当场死亡。上百人被扒下衣服,排在太和殿下,上百根棍子同时起落,一时间声响震天,血肉横飞。
可见这个杖刑其实可以算得上是死刑的一种了。
这么说,就明白了。古代笞刑和杖刑的区别是实质性的区别。
话说回来,当今社会保留笞刑的国家还是有,保留杖刑的国家好像就没有听说了。有时候还真希望保留一些凶狠的刑罚,毕竟现在大奸大恶的人感觉比古代还要多,而且往往就关在监狱里面有吃有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