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城市具备哪些条件可以建设城市轨道交通
通常认为,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即可修建轨道交通。但据有的报告分析,若期望地铁项目产生比较理想的效果,城市人口在150万以上则是适当的选择。我国则规定人口在100万人以上的大城市可以考虑修建轻轨交通系统,人口在200万人以上的大城市可以考虑修建地铁交通系统,或者两者相结合,具体要由城市的客运需求、经济实力和其它相关因素来决定。
概括地说,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应具备以下条件:1.1具有法定的轨道交通网络规划任何城市在没有做好轨道交通网络规划之前就提出线路方案的项目建议书,将被认为是没有根据和不合法的。因此,在轨道交通项目申报立项前,必须做好综合交通规划和轨道交通专项(专业)规划,并被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后得到确认,才具备法定的基本条件。
1.2应有一定的客运量需求建设部有关文件规定,近期高峰小时单向客流量达到1万人次时,可建设轻轨系统;当近期高峰小时单向客流量达到4万人次时,才可建设地铁系统。
1.3应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衡量一个城市经济实力的主要指标是国民生产总值(GDP)。据有关文献资料分析:一个城市的基础设施投资,占该城市GDP的3%~5%是比较合适的;而公***交通包括轨道交通在内的投资,占该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14%~18%,即公交投资约占城市GDP的0.9%,并认为这是一个合理而财力可以承受的指标。若取公交投资额的80%作为轨道交通的投资份额,则每年可有0.7%左右的GDP投资力度支持此项工程。按以上指标分析,我国城市修建地铁的投资控制应不超过每公里4亿元,而轻轨应不超过每公里2.5亿元。据此推算,当城市每年的GDP达到500亿元以上或人均收入在2.5万以上时,认为有条件建设轨道交通。1.4建设标准及国产化问题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一旦立项,建设标准选择是否适当,将对后期造价有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