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鸿的履历

1989年3月21日重生于22年前。

1989年6月-1989年10月,楚南省青峰农校教导处副主任。

1989年10月-1990年1月,楚南省浩阳地区农业局办公室副主任。

1990年1月-1990年3月,浩阳地区林庆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0年3月-1991年4月,林庆县夹山区党委书记。

1991年4月-1991年10月,林庆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1991年10月-1992年1月,浩阳地区浩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2年1月-1993年3月,浩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3年3月-1993年9月,浩阳市委书记。

1993年9月-1994年1月,楚南省久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兼久安市武警支队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1993年11月,兼任久安市严打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市联合严打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1994年1月-1994年7月,久安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1994年7月-1995年5月,国务院国资办督察局常务副局长(主持工作)。

1995年5月-1996年3月,江南省京华市宁阳区委书记、京华市政府市长助理(正厅级)。

1996年3月-1996年6月,京华市委常委、市长助理、宁阳区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