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一国两制缔造者

毛泽东:“一国两制” 方案的设计者 2007-1-15 12:01:00 中华网

根据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毛泽东传》(1949-1976上)第990-881页的记载,针对炮击金门等有关问题,在一九五八年的十月十三日,毛泽东会见了定居香港的新加坡《南洋商报》撰稿人曹聚仁。作陪的有周恩来、李济深、张治中、程潜、章士钊。 毛泽东告诉他们:“只要蒋氏父子能抵制美国,我们可以同他合作。我们赞成蒋介石保住金、马的方针,如蒋撤退金、马,大势已去,人心动摇,很可能垮。只要不同美国搞在一起,台、澎、金、马都可由蒋管,可管多少年,但要让通航,不要来大陆搞特务活动。台、澎、金、马要整个回来”。 毛泽东说:“我们的方针是孤立美国。他只有走路一条,不走只有被动。要告诉台湾,我们在华沙根本不谈台湾问题,只谈要美国人走路。蒋不要怕我们同美国人一起整他。”“他们同美国的连理枝解散,同大陆连起来,枝连起来,根还是你的,可以活下去,可以搞你的一套。” 章士钊插话说:“这样,美援会断绝。” 毛泽东说:“我们全部供应。他的军队可以保存,我不压迫他裁兵,不要他简政,让他搞三民主义,反***在他那里反,但不要派飞机、派特务来捣乱。他不来白色特务,我也不去红色特务。” 曹聚仁问:“台湾有人问生活方式怎样?” 毛泽东说:“照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①(①毛泽东同曹聚仁谈话纪要,1958年10月13日。) 毛泽东这次谈话,是对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基本方针的重要补充。后来被周恩来概括成为“一纲四目”,于一九六三年初通过张治中致陈诚的信转达给台湾当局。“一纲”是:“只要台湾归回祖国,其他一切问题悉尊重总裁(指蒋介石。——引者注)与兄意见妥善处理”。“四目”包括: “台湾归回祖国后,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所有军政大权人事安排等悉由总裁与兄全权处理;所有军政及建设费用,不足之数,悉由中央拨付;台湾之社会改革,可以从缓,必俟条件成熟,并尊重总裁与兄意见协商决定,然后进行;双方互约不派人进行破坏对方团结之事”。②(②见张治中给陈诚的信,196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