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通海地震向国家提出了什么要求?

1970年1月5日1时00分37秒,玉溪市的通海发生7.7级地震。震中位于东经24.2度,北纬102.7度,震中烈度10度。受灾区有建水、峨山、玉溪、石屏、华宁、江川等县。倒塌房屋338 456间,占灾区房屋总数的32.1%;死亡15 621人,占灾区总人口的1.3%,其中90%为农民,重伤5 648人,轻伤21 135人,死亡大牲畜16 638头,经济损失达38.4亿元。

地震使峨山、通海、建水等县境内房屋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人畜伤亡较多。特别是峨山小街至通海高大、建水曲溪盆地约50多千米的曲溪河谷地带损失最为严重。震区内有30余处较大规模的山崩,毁坏了农田、水渠、公路;地面滑坡或裂或崩,陵谷纵横,局部地陷达6至8米。

地震发生后,灾区向国家提出“三不要”——不要救济粮,不要救济款,不要救济物;依靠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依靠集体的力量来发展生产、重建家园。灾区幸存下来的干部群众与迅速赶来支持的人民解放军一道,掩埋好亲人的尸体,投入了重建家园的战斗。灾后第3天,遇难者尸体全部安埋完毕,灾后仅1个月,每户灾民有了一间简易住房。受灾当年,通海全县农业生产依然获得好收成。

1970年1月17日,全国第一次地震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我国的地震科学研究和防震减灾事业正式始于通海大地震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