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绿灯给救护车让道算不算违章
法律主观:
算的,法律明确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 应当遵守交通标志标线,否则将被扣分及罚款,将被给予行政处罚。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三)公***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六)城市公***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八) 驾驶机动车 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根据《中华人民***和国 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四) 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 吊销许可证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