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讨论什么 四中全会的成果有哪些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

· 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 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

· 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2.新制度

· 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誓制度

·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

· 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 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3.人事决定

· 全会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李东生、蒋洁敏、杨金山、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开除党籍的处分。

· 按照党章规定,全会决定递补候补委员马建堂、王作安、毛万春为中央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