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地槽,地坑和挖土方?

地坑,地槽,土方的区分;

凡沟槽底宽在三米以内,沟槽底长大于三倍槽底宽的为沟槽。

凡土方基坑底面积在20平方以内的为基坑。

凡沟槽底宽在三米以上,基坑底面积在20平方以上的,均按挖土方计算。

人工挖地槽工程量计算。人工挖地槽是指槽长大于等于槽宽3倍,且槽底宽度小于等于3m。

槽长L>3*槽宽B?。

槽宽B≤3m。

凡满足以上条件者为挖地槽,其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m3)体积计算。?

V=(B+2C+KH)*L*H?。

式中?V——挖地槽的体积。

B——地槽中基础或垫层的底部宽度。

K——坡度系数,按表4.2.1选用,放坡时,交接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C---工作面宽度,根据基础材料按表4.2.2中规定选用。

H——计算地槽放坡深度,室外地坪标高到槽底或管道沟底的深度(决定是否达到放坡的深度)。

L——地槽的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的长度计算。挖管道沟槽时,槽长按管道的中心线长,沟底的槽宽按设计规定计算,无规定者,按教材表4.2.4规定宽度计算,不再另加工作面宽度。?

按表4.2.4计算管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需加宽而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但底面积大于20_的井类所增加的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按铸铁管道沟槽土方总量的2.5%计算。?

人工挖地坑和人工挖土方的工程量计算。凡不满足上述地槽条件之—,且坑底面积A≤20_的挖土,称为挖地坑。若坑底面积A>20_,挖土厚度在30cm以外,则称为挖土方。即:凡满足L<3B或

B>3m,且A≤20_条件者,为挖地坑;凡满足L≤3B或B>=3m,且A>20_、h>30cm条件者,为挖土方。

挖地坑和挖土方的工程量计算方法相同,均以立方米(m3)体积计算。其工程量应根据具体情况按。

公式计算:

V=(A+2C+KH)*(B+2C+KH)*H+K2*H3/3。

A?B——分别为坑底的长和宽。

C--------工作面宽度。

K2*H3/3——坑四角锥体的土方体积。

H——地槽放坡部分深度,室外地坪标高至槽底或沟底垫层以上的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