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市长热线
0371-12345(外地拨打0371-22556789)。
工作职责
市长专线电话办公室(市企业投诉中心)是代表市政府通过电话、市长信箱、互联网等渠道受理群众和企业反映问题的专门机构,主要履行协调、监督、指导、服务等职能。职责包括:
1.受理群众或基层单位通过市长专线电话、市长信箱、互联网留言等渠道反映的对政府工作的批评、意见、建议和要求。
2.受理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和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投诉。
3.对市领导批办事项进行协调处理、跟踪督办。
4.对重大问题或涉及多个单位(部门)问题的组织协调处理。
5.对市长专线电话(市企业投诉中心)网络单位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督促、考核及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6.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定期编发热点问题专报和工作简报,为市领导决策提供信息。
7.处理市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工作程序:
(一)受理:
1.准确记录来话人的姓名、电话号码等相关信息。
2.客观准确、简明扼要概括来话内容,确定处理方式。
3.情况清楚、政策明确、能当场答复的的问题,应当场答复;暂时不能答复的,要根据不同情况认真分析,分类处理;重要、疑难和复杂的事项,交值班领导处理。
4.受理来话要语言文明,态度热情,如遇占用电话资源时间较长且反映问题已被记录下来的来话者,可委婉提示后结束通话。
5.涉及举报类内容的,在要求实名的同时,应当承诺给予保密,在向承办单位批转时,应隐去来话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6.凡重大、紧急的事项,要立即填写《市长专线电话(市企业投诉中心)呈批件处理签》,快速呈报。
(二)办理:
1.市长专线自行办理类。群众、企业反映的一般性、常规性问题,由市长专线电话办公室(市企业投诉中心)以电话或交办件形式,自行交办、督办,办理情况及时向群众、企业反馈,同时每周编写《本周热点问题专报》,呈市领导审阅。
2.市政府秘书长批转办理类。对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突出问题以及影响重大的问题,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需要市政府相关部门给予支持配合的问题,由市长专线电话办公室(市企业投诉中心)以一事一报的形式,呈报市政府秘书长批转有关主管副市长阅示后,根据批示意见交办、督办,办理结果及时向群众、企业反馈。
3.市长批示、现场办公类。对涉及多个部门、影响面大、敏感性和时效性强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主管部门迟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由市长专线电话办公室(市企业投诉中心)进行认真筛选,以《市长专线重大问题专报》的形式转市政府办公室一科,由其提出拟办意见,经市政府秘书长同意后呈报市长批示或现场办公。市政府办公室一科会同市长专线电话办公室(市企业投诉中心)以“市长服务直通车”问题交办单形式明确办理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办理时限,转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督办,办理情况按程序呈报市长,并纳入月初市政府常务会《副省级以上领导及市委书记、市长批示和交办事项进展情况通报》。
(三)催办、督办:
工作人员对转办的事项要及时催办,督促承办单位按规定时限反馈或报告办理结果,发现在办理工作中存在敷衍群众现象的,责令承办单位重新办理。领导批办事项和催办人员两次催办未果事项,采取电话督办、现场督办、协调督办等多种形式进行。督办的情况要专门记录。同意延期的事项,在延长期内随时进行督办。对市长、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批办或交办的事项,由市长专线电话办公室(市企业投诉中心)直接派人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处理、落实。
(四)审核报结:
承办单位受理事项办结后,按照一事一报的要求,反馈至市长专线电话办公室(市企业投诉中心)。市长专线电话办公室(市企业投诉中心)收到承办单位的反馈后,根据来话人反映的问题,认真审核反馈结果,对不符合要求的,通知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五)反馈、通报:
1.凡有结果并同意报结的事项,及时向来话人反馈。
2.领导批办的事项,经审查同意报结的,迅速向来话人反馈,并向批办领导汇报。
3.市长专线电话办公室(市企业投诉中心)受理情况及群众普遍关心、影响较大的问题,经请示主管领导或市领导同意后,可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
(六)统计分析:
1.对座席通话次数、通话时间、工作时间、闲置时间、受理量、转办量等各类业务进行统计分析。
2.对某一时间内各类事项的受理数量、办理情况及相关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归类、排比,统计情况产生后,形成问题分析报告,报送有关领导。
3.适时对市长专线电话办公室(市企业投诉中心)的工作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及时上报市领导,为领导决策服务。
(七)归档:
1.对群众反映问题的记录及办理情况的有关材料,每月整理一次归档立卷,以备后查。
2.对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的批办、交办事项及办理结果,分别按批办时间顺序编号立卷归档。
3.市长专线电话办公室(市企业投诉中心)重要活动和运行中形成的各类文字材料、工作记录,市领导讲话、批示,外地工作交流材料等立卷归档。
4.音像、视频资料按相关要求立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