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大爷被流浪狗撞倒十级伤残,男子爱心救助却遭索赔,这也要担责?

大爷在大街上被流浪狗撞倒,送到医院身上多处骨折,被撞成10级伤残。随后大爷家属向喂养流浪狗的人索赔7万,而男子称自己并非是狗的主人,只是爱心喂养拒绝赔偿。

一、法院判赔

被撞老人昝某某是贵州本地人,60多岁,身体本来十分硬朗。被狗撞倒后,身上多处骨折,在医院住了很长时间。随后昝某某得知流浪狗是当地万某某喂养的,遂向其索赔7万元赔偿。但是男子称自己只是爱心喂养,并非狗的主人,不应该承担责任。两人上了法院后,法院判万某某赔偿6万余元给昝某某。万某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万某某喂养流浪狗4年

据当地居民称,万某某喂养这条狗长达4年,并非普通喂养流浪狗。而且因为他的喂养,导致这条狗长期在附近出现,因此才导致老人被撞倒。万某某的喂养和老人被撞倒存在直接关系,因此万某某应该赔偿。最后法院判处万某某赔偿,支付被撞老人4万余元赔偿。这次万某某没有提出上诉,当庭向老人支付了4万元的赔偿。

可能起初这条狗确实不是万某某的,但是万某某喂养它4年,早已脱不了关系。而且正是因为万某某的喂养,这条狗才长期出现在附近,最后才导致老人被撞。平常养得好好的,出了事就称它是流浪狗,不愿担责任。若此案件不判万某某赔偿,那日后流浪狗伤人都是被害者自认倒霉吗。遛狗不牵绳都违法,养条流浪狗让它四处伤人就该主人承担责任。若果真的喜欢这条狗,就把它收养下来,牵绳照顾好。以爱心喂养为借口,让它精神抖擞,却不予约束,只是害人害己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