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辩论原告应该说些什么
法庭辩论原告需要如下:
1、一般而言,原告首先要陈述自己的身份信息,陈述是否申请法官回避;
2、之后进行法庭调查阶段,原告需要宣读自己的诉状,并陈述是否有补充的事实与理由;
3、原告还要举证并说明每份证据的证明目的。对于被告的证据,原告需要进行质证;
4、原告还需要答复法官所提出的问题;
5、最后原告需要发表辩论意见,并陈述自己最后的请求;
6、在调解阶段,原告需要表态是否愿意调解,并阐述自己的调解方案。
开庭审理的流程包括什么
1、宣布开庭;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又包括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
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遵循先原告后被告,然后互相辩论的顺序,辩论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争论的焦点;
4、当庭调解:法庭会询问当事人是否调解,如果同意调解,可以休庭调解,如果不愿意调解,则进入宣判程序;
5、宣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