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判多少年

无期徒刑没有具体年限。

无期徒刑实际上是一种不定期的刑罚,意味着犯罪分子被剥夺终身自由,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然而,如果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遵守监规,认真接受教育改造,并且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可以依法申请减刑。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的规定,无期徒刑在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这意味着,即使犯罪分子得到减刑,也必须至少服刑十三年,之后才可能根据个人的改造情况和法律规定进一步减刑或释放。

无期徒刑的执行与减刑:

1、执行程序:无期徒刑犯通常在监狱中服刑,服刑期间需遵守监狱的各项规定和纪律;

2、表现考核:服刑期间,犯人的表现会定期进行考核,包括劳动表现、学习态度、遵纪守法等方面;

3、减刑机会:无期徒刑犯在服刑期间有表现良好,可以申请减刑,减刑后可转为有期徒刑;

4、假释条件: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无期徒刑犯也有可能获得假释,但需要严格审查其是否符合假释条件;

5、生活管理:无期徒刑犯在监狱中的生活受到管理,包括饮食、住宿、医疗等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

综上所述,无期徒刑是一种不定期的刑罚,犯罪分子被剥夺终身自由,但在良好表现和教育改造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减刑,但减刑后的刑期至少为十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