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云的人物事件

香港TVB总经理陈志云涉嫌贪污暂时被停职,有消息传出陈志云逾400万港元公积金随时被冻结,涉贪被捕后,律师黄国桐指无线有权没收其公积金。

2010年3月16日报道,香港廉政公署2010年3月11日拘捕了4名香港无线电视TVB职员,包括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陈志云。TVB外事部副总监曾醒明证实了该事件。

此外,陈志云“涉贪”事件牵连甚广,除了无线艺员纷纷被邀协助调查外,范围已扩大至唱片公司,据知曾经跟无线合作无间的以及曾于无线拿过不少奖项的唱片公司,都被列入名单之列,有指东亚、Neway及英皇等公司高层及歌手均要陆续接受助查。 2010年3月11日,TVB高层已证实高层陈志云因贪污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香港廉政公署拘捕电视广播有限公司3名高层人员,包括总经理陈志云,指他们涉及贪污。消息说是涉及大型电视节目的贪污事件。

2015年10月27日,陈志云,被指串通助手丛培昆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秘捞”收取11.2万港元报酬,两人在2011年经审讯后脱罪,律政司不服提上诉。律政司第二度提上诉后,上诉庭颁下判词,指原审法官称陈志云有合理辩解是无事实或法律基础,下令原审法官裁定陈志云及丛培昆罪成,并对两人进行判刑,陈志云闻判木无表情,并在休庭期间发短信。 被拘前

刚录完《志云饭局》在陈志云被捕前,传闻他将于2010年5月离任。据可靠消息,他将会过档正在申请免费电视牌照的香港宽频旗下的BBTV,与一直对有线电视念念不忘的王维基一起打江山,陈志云在TVB工作7年,屡次传出他将离开的消息。而就在刑拘前,陈志云刚刚录制完一期《志云饭局》,采访对象是冯美基。陈志云也在前日更新了博客,该博文已经撤下。 另外有消息称,入股无线竞争对手香港亚洲电视(ATV)股权超过50%的内地地产商王征不久前也曾表示,在决定入股亚视前,曾经与无线电视(TVB)接洽,但计划无法落实,转为入股亚视。他表示,财务顾问曾经告诉他,在两家电视台之中,其中一家要前期投放大量资金,另一间要后期投放大量资金,所以作出了这次选择。在香港广管局宣布开放免费电视市场,随即城市电讯、有线宽频及电讯盈科先后提出申请。

被拘中

2010年3月11日下午,一辆银灰色小型货车驶入香港将军澳无线电视城。据悉,该车是由位于北角的香港廉政公署总部开出,约在4时50分,小型货车车门打开,穿上便服的无线总经理陈志云步出车厢,步入电视城。他没有被锁手扣,身穿便服并没有戴口罩,现场有大批记者采访,一片混乱,陈志云与廉署人员步入电视城进行调查。面对传媒追访,陈志云佩戴口罩帽子低头避见媒体,低调地并无回应记者任何提问,且始终面带微笑。截至记者截稿前,被廉署人员带回电视城近一个半小时的陈志云并没回应任何东西。之前有传闻,与陈志云一起被捕的有李宝安等,但曾醒明对外界透露被刑拘另外两人职位不如陈志云,外界纷纷猜测另外两人可能是音乐节目总监何丽全,戏剧总监曾丽珍。不过随后TVB外事部副总监曾醒明证实,除陈志云外,另有拓展部工作人员以及艺人三人先后被捕。曾醒明表示,另外三人为营业部拓展主管陈永孙,艺员科演员宁进(《志云饭局》助理)以及艺员科监制钱国伟,钱国伟同时也是电视节目《美女厨房》的监制。据了解,这四个人都已经停职,因为廉政公署的调查属于机密,所以并没有事件的详细进展,但并不影响整体运作。

被拘后

陈志云被捕事件发生不久,TVB官网上关于他的相关信息即被撤下。陈志云被廉政公署带走一事,发生得很突然,之前并没有任何预兆。而TVB官方对这件事情的反应态度也是出人意料的快,除了出面证实此事、表明态度,更在第一时间将陈志云相关信息撤下。 被廉政公署起诉

2010年9月16日,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廉政公署正式落案起诉无线电视总经理陈志云等3名人士,怀疑他们触犯贪污及串谋诈骗罪行。这三人包括无线电视总经理陈志云、思潮广告制作有限公司及思潮出版社有限公司董事丛培昆,及无线电视市场及营业部业务拓展主管陈永孙。3人将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陈志云离开香港北角廉署总部时表示,已收到起诉通知,并称在适当时候及机会交代事件;被问及心情如何,陈保持笑容拒绝响应。

其中陈志云及丛培昆被控2项串谋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以及各被控2项交替罪名,分别是代理人收受利益及代理人提供利益。

开庭审理

2011年6月21日约8时40分,陈志云在艺人王喜的陪伴下抵达法院,因涉嫌串谋欺诈,陈志云等人被控五项罪名。控方指出,在无线电视业务的活动和节目中,陈等人涉收受贿款、不诚实挪用制作节目合约费用及串谋讹骗艺人免费出席活动,并被控串谋诈骗、提供及收受利益等五项罪。不过,昨天陈志云等人否认了全部罪名,因为证据不足和关键证人没有到场,下午1时,陈志云涉贪案宣布休庭。

明星作证

陈志云否认控罪后,控方希望接下来的审理传召55名证人,并称***有200多件证物。此前,对于陈志云涉贪案,众TVB艺人都选择闭嘴,控方表示,案件审理过程中,黎耀祥、佘诗曼、杨怡、陈敏之、陈倩扬、杨思琦和叶翠翠等著名艺人都将出庭作证。

被爆同性恋

在性取向方面疑云阵阵,一直是陈志云私生活的最大软肋。陈志云于2001年8月以1200万元购入某复式单位,并与同性助理在该单位同居。据了解,在接下来的庭审过程中,控方将在庭上传召证人,大爆陈志云案发时的私生活丑闻。28岁的丛培昆是台湾人,于2007年现身陈志云身旁,由开始的私人助手变成后来的爱徒,入住陈家,深受陈志云信任和提携,更成为陈志云与一些重要人士饭局应酬中的座上客之一。丛培昆自担任陈志云助手后,被曝不时到陈总寓所过夜,外界一直对其性取向存疑。

最高可判14年

这宗涉贪案最少审理20天,各项罪名如果成立,其最高刑罚为监禁14年。 陈志云证实辞职游学美国

2011年12月10日,据香港媒体报导,陈志云加入无线18年,任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7年,他决定辞职并获接受。他将展开游学计划,并扬言他日回归电视圈TVB是他的首选。不过有传陈志云会自组公司,实行在电视圈再起风云。陈志云昨晨9时驾车返电视城,约9时半他在外事部副总监曾醒明陪同下会记者,在短短5分钟的访问,志云全程表现轻松。

陈志云称离开TVB已计划了一段时间,他想这段时间专心一意、心无旁骛学习新事物。新媒体、新科技涌现,他准备去游学。公司已接受他的请辞并让他逐步休假,此其间他会到外地访问、参观,作文化与科技的交流吸收新知识。 2015年10月27日,香港无线前电视广播业务总经理陈志云,被指串通助手丛培昆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秘捞”收取11.2万港元报酬,两人在2011年经审讯后脱罪,律政司不服提上诉。律政司第二度提上诉后,上诉庭颁下判词,指原审法官称陈志云有合理辩解是无事实或法律基础,下令原审法官裁定陈志云及丛培昆罪成,并对两人进行判刑,陈志云闻判木无表情,并在休庭期间发短信。

本案主要关于陈被指从助手丛培昆手上收取11.2万港元,在2009年除夕倒数活动中主持《志云饭局》。上诉庭法官早前在审讯中曾指,原审法官在续审时完全忽视涉案节目与无线业务的重要议题,又认为陈志云或企图蒙混过关,利用公司资源赚取巨额外快,影响无线作为公营机构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