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年审个体户营业执照?

1、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

2、查到所在省市点击进入,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山西,陕西,山东,安徽,江苏,浙江,河南,湖北,湖南,江西,福建,云南,海南,四川,贵州,广东,甘肃,青海,西藏,新疆,广西,内蒙古,宁夏,香港,澳门,台湾等。

3、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

4、选择新用户注册,如果是个体的话开始新用户注册那出现的企业下拉菜单选择个体注册即可填报。

5、按要求填写信息,点击验证,验证通过后再旁边设置密码,然后选择登陆。密码为了防止遗忘最好的是用注册号的后6位。用户名直接用注册后即可。

6、登陆需要填写手机号接受验证码,验证码来得比较慢。

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后,有不懂的地方,可以点击箭头处“使用帮助”

7、登陆后选择年底报告在线填报——选择XX年度

8、按要求填写,可以选择是否对外公示

9、填写完毕保存并下一步,来到出资情况这块点击添加将各个股东的出资时间填上

10、保存并下一步资产状况这块让贵公司会计出具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按要求填写,可选择是否公示

11、保存并下一步来到对外提供保证担保信息,如果没有可以保存并下一步

12、下一步来到党建信息,没有的情况下照图填写

13、再下一步到了预览并公示,查看下如果没有错误就选择提交并公司,如果需要打印年报信息选择预览打印查看预览按ctlr+p即可打印

14、提交以后再到企业信用网查询你公司信息就能查看年报信息了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第十五条登记机关接收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六条?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其政府网站和办公场所,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和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收费标准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