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女网管事件的判决结果
法院对该团伙3名男子判决如下:因犯下强奸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再加上3人均有前科,数罪并罚后,被告人小鹏将被执行有期徒刑15年6个月,被告人小东将被执行有期徒刑16年6个月,被告人小伟将被执行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处理结果
石家庄市第二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对此三人提出了公诉 ,一审开庭时间为2010年4月1日,将对此黑社会性质团伙依法进行审理,妨碍社会公***治安、强奸罪、涉黑罪、聚众闹事、人身伤害罪等罪牵扯到民事、刑事各项起诉***10项,如果一审通过将处以有期徒刑10-15年,罚款20万,精神损失费10万***计30万。石家庄市人民法院表示将给予高度重视,绝对的公平公正,给予犯罪人以公正的处罚。
2010年11月9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三恶少殴打并轮奸19岁女网管案在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审理依法做出判决公开宣判。
宣判结果如下:
被告人赵某犯强奸罪、寻衅滋事罪及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
被告人董某犯强奸罪、寻衅滋事罪及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
被告人赵某犯强奸罪、寻衅滋事罪及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被告人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被告人吕晓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