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辖市有几个

中国有4个直辖市,分别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一、北京市

北京,简称“京”,是中华人民***和国的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古都和现代化国际城市。北京位于北纬39度56分、东经116度20分,地处华北大平原的北部,东面与天津市毗连,其余均与河北省相邻,北京市行政辖区总面积为16410平方公里。

二、天津市

天津简称津,天津是中华人民***和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土地总面积11966.45平方公里,天津地处太平洋西岸,华北平原东北部,海河流域下游,东临渤海,北依燕山,西靠首都北京。

三、上海市

上海,简称“沪”,位于中国东部,地处长江入海口,面向太平洋。它与邻近的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构成长江三角洲,是中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上海行政区划面积6340.5平方千米,下辖16个区。

四、重庆市

重庆是中国著名历史文化名城。有文字记载的历史达3000多年,是巴渝文化的发祥地。因嘉陵江古称“渝水”,故重庆又简称“渝”,重庆位于中国内陆西南部、长江上游地区。面积8.24万平方公里,辖38个区县(26区、8县、4自治县)。

历史沿革

直辖市的制度源于中华民国政府于1921年市自治制中所称的特别市,1930年施行之市组织法将其改称为院辖市,在本法中特别市的地方自治权力被大量削减,市长自开放直选前皆改由行政院直接派任(官派兼任)。

国民政府完成北伐统一全国后,先在1928年颁布市组织法特别市组织法,并将全市最高行政机关定名为市政府,最高民意机关定名为市参议会,于1930年制定新的市组织法,将市分为院辖市即原之特别市。

日后再改称直辖市省辖市,院辖市与省同级,省辖市则与县同级,设置院辖市之人口门槛为一百万人,省辖市为二十万人,但仅有半数院辖市有达到人口标准。

特别市时期:上海特别市,武汉特别市,南京特别市,北平特别市,天津特别市,汉口特别市,青岛特别市,广州特别市,重庆特别市,西安特别市,大连特别市,沈阳特别市,哈尔滨特别市。

院辖市时期:南京市,北平市,广州市,大连市,上海市,青岛市,天津市,重庆市,哈尔滨市,汉口市,西安市,沈阳市。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直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