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多长时间结案
我国法律对法院一审判决期限有以下规定:
一、民事案件
1.一审简易程序从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结案,一审普通程序从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结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2. 审理民事二审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审理不服裁定的上诉案件,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二、刑事案件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刑事公诉案件和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及刑事二审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审、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在受理后20日内审结。
三、行政案件
1.一审普通程序: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3.二审程序: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一审期限无限时情况
1、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2、民事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
3、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4、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5、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审理期限若干规定第9条)
民事诉讼一审期限延长情况
1、民事案件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10日前向本院院长提出申请;还需延长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10日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审理期限若干规定第12条);
2、对于下级人民法院申请延长办案期限的报告,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3日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提出申请延长审理期限的人民法院。需要本院院长批准延长办案期限的,院长应当在审限届满前批准或者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