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是广西哪个市的
巴马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
巴马瑶族自治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北部,自西向南至北与百色市凌云县、右江区、田阳区、田东县、平果市、本市大化瑶族自治县、东兰县、凤山县等市县区毗邻。全县总面积1976.42平方千米,聚居着瑶、壮、汉等12个民族,县城建成区面积8平方千米。
巴马地处云贵高原向桂中平原过度的斜坡地带,地势西高东低,海拔大多在500—800米之间。石山地占30%,土山地占69%,水面占1%。巴马属南亚热带至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年均日照总时数1531.3小时,年均气温18.8℃—20.8℃,全年无霜期338天,年均降雨量约1600毫米,相对湿度79%。
巴马瑶族自治县的历史沿革
早在两万年前,就有先民繁衍生息在巴马这块弱土,境内有新石器时代出土古文化遗存。最早设立县级以上行政建置,始于宋朝崇宁,先前秦分属象郡及桂林郡,汉属郁林郡广郁县,三国属郁林郡,晋至南陈属晋兴郡,隋属郁林郡,唐属邕州,五代属田州。宋属芝山、都黎、思阳等羁縻县,元属文州庆远路。
明置岜马、甲篆、万冈等土巡检司,清属地分思恩府、庆远府和百色直隶厅所辖。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冬,为开化边民,施政便利,设置万冈县,1949年12月万冈县解放,1953年4月23日,经政务院批准,撤销万冈县。
1956年2月6日,根据民族意愿,兼顾历史上曾有“岜马”这个旧名,成立巴马瑶族自治县。1965年河池专区成立,巴马划归河池专区(后为河池地区)。2000年河池地区撤地设市,巴马属河池管辖。
以上内容参考: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巴马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