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属海关存在的意义

意义在于负责办理具体海关业务。

海关机构的设置一般分为海关总署、直属海关和隶属海关三级。海关实行垂直领导的体制,即隶属海关由直属海关领导,向直属海关负责;直属海关由海关总署领导,向海关总署负责。

海关按照《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国家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自主地、全权地行使海关监督管理权,不受地方政府(包括同级党的机构)和有关部门的干预。

隶属海关的职责:

1、开展接单审核、征收税费、验估、查验、放行等通过作业。

2、对辖区内加工贸易实施海关监管。

3、对进出境运输工具及其燃料、物料、备件等实施海关监管,征收船舶吨税。

4、对各类海关监管场所实施监控。

5、对通关、转关及保税货物的存放、移动、放行或其他处置实施实际监控。

6、开展对运输工具、进出口货物、监管场所的风险分析,执行各项风险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