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县第三中学

案件背景

2018年4月27日下午18时许,陕西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榆林市米脂县第三中学校外巷道发生持刀砍人事件,警方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理。当警方到达现场时,被砍伤的学生被送往医院救治,同时民警与过往群众及学校保安联手,将犯罪嫌疑人赵泽伟制服抓获。据统计,此案伤员19人中经抢救有9人死亡(2男7女),10人受伤。

案件经历

赵泽伟,男,汉族,1990年1月20日生,户籍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城郊镇赵家山村155号。他曾在米脂县第三中学就读时,常受到同学欺负导致其心理受挫,后因工作、生活不顺而心生不满,于是产生报复泄愤的恶念,进而持刀杀人。

2018年3月底至4月初,赵泽伟先后在网上购买了5把刀具预谋作案。期间他曾寻找当初欺负他的同学的踪迹未果,于是赵泽伟将报复目标由当初的同学转为米脂县第三中学的在读学生。

人们自发献血

2018年4月27日下午17时许,赵泽伟携带其事先准备好的刀具,来到米脂县北门洞附近等候米脂三中的学生放学。下午18时许,米脂县第三中学放学,该校的学生放学后纷纷涌入北门洞东侧的城隍庙巷,赵泽伟见此便掏出事先准备的匕首,与人群逆向而行冲入其中,对途径的学生进行疯狂捅刺,致使多人受伤。由于男生跑得快所以受伤的多为女生,歹徒赵泽伟后来被赶来的民警及过往群众和学校保安合力制服。

案件处理

案发后,米脂县紧急调集救援力量,派出医疗卫生队伍开展救治工作。伤员被快速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19名伤员有9人不幸身亡。此案件发生后在当地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案发后,榆林市区、米脂县等地群众,在第一时间自发排队为受伤学生献血。

自发献血的人群

案件结果

2018年4月28日下午,陕西省米脂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赵泽伟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2018年5月28日,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赵泽伟向榆林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2018年7月10日上午9时,陕西省榆林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赵泽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赵泽伟当庭表示上诉。 陕西省高级法院复核后裁定,被告人赵泽伟犯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8年9月27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罪犯赵泽伟被执行枪决。

写在最后

小编对此案件的发生深感痛心,罪犯只因自己曾经受过伤害,后因生活和工作不顺便选择将利刃转向无辜的学生,造成9人死亡10人受伤的惨剧。小编认为,学生是天真的群体,他们只是单纯地为自己的将来而奋力学习,忽略了社会上存在的危险因素。以此为鉴,可发现校园安全教育有多重要,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