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律师朋友来看一下~ 关于某派出所民警在办理户籍的时候可能因为失误,不知道是个杀人嫌犯,现已落网了

1,户口办理流程

第一种:户口迁入

一、办理《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入户》工作流程

第一步:审核下列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地户口簿;

4、住房证明(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申请***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随迁或投靠,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步:

1、审核合格后,办理准予迁入证明(以下简称准迁证),收取工本费后交申请人,告之回原户口登记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审核下列材料

1、原户口登记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

2、准迁证第三联;

3、入户地户口簿(新立户除外);

4、16周岁以上人员身份证标准照片2张。

第四步:录入入户人员信息,扫描16周岁以上人员照片。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交申请人核对签字。

第五步:迁入立户打印居民户口簿;迁入入户打印入户人员常住人口登记卡。收取工本费,将户口簿交申请人。

只要符合上条件,公安机关一定要给予办理,否则,是行政不作这。

2,杀人嫌犯不会带标签的,他也不可能说是杀人嫌犯,正常情况下,派出所的相关人员正常办理户籍,是没有过错的。如果此人是网上通辑嫌犯或是当地协查人人犯,那么,办理的相关人员,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