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为什么不分家人遗产

不把财产留给家人是因为大哥不务正业,怕被败光后母亲生活无依无靠,所以交给信托基金。

梅艳芳生前立下遗嘱及信托基金,每月给母亲7万元生活费,其余则分别给姨甥、侄儿作教育基金,又将物业送赠好友刘培基等。不过,梅妈一直坚称,梅艳芳是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签订遗嘱,故法庭应判遗嘱无效,希望独得亿元遗产。

简介:梅艳芳(1963.10.10-2003.12.30)出生于中国香港,祖籍广西合浦,歌影双栖发展的代表艺人之一,香港演艺人协会的创办人之一及首位女会长。1982年获“第一届新秀歌唱大赛冠军”;推出了第一张专辑《心债》,踏入歌坛。1983年,唱片《赤色梅艳芳》主打《赤的疑惑》开始走红,唱片五白金。1985年-1986年跨年举行了首次个人演唱会,连开十五场,打破了香港歌手首次个唱的场数记录。同期推出唱片《坏女孩》销售仅一周就拿下八白金,三个月即突破72万张,成为香港本地销量最高的唱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