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式过马路
我给你提供一些资料,观点不一定准确,但是观念比较新颖。。。以下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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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先找到中国式过马路的根源所在,对症下药。。有人说因为中国不是行人违章撞了白撞,但美国不是每个州都这样,欧洲不是每个国家这样,日本也不是这样,但是别人的交通秩序为什么这样好,而且即使撞了白撞的国家,发生事故也会认真分析驾驶员是否尽到了注意义务,如果粗心驾驶的事故驾驶员也要负责。所以中国式过马路显然不是“撞了白撞”的问题。。。
具体是什么原因,我觉得是权力和义务不匹配的问题。。。在中国,全国性交通法律和行政法规对于车让行人、非机动车的情形,规定有二十多处。但现实行人、非机动车优先没有落到实处,基本上是谁快谁优先通过,谁强大谁优先通过,而不是靠法律来决定。。行人路权没有得到保护,甚至没有概念,法律规定了二十多种车让行人非机动车的情况,但机动车驾驶员不会认为没让是违法,交通管理者不会对此违法行为进行执法,在管理路面时也不考虑行人的路权是否能被有效保护。。所以必然造成行人路权不受保护,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受损。。
现实中交通法规无法做到行人优先,也保护不了行人路权,最终结果是被行人所抛弃,所以也无需遵守。你会去熟背一个和自己关系不大的法律么,你会去牢牢遵守一个时刻让你路权受侵害的交通法吗。道路中心线没有护栏,你会去绕远100米走一个没有信号灯没有车让的斑马线吗 过马路绿灯的时候转弯车太多,你已经等了两个信号灯了,红灯的时候,恰好路口500米内没车,你还会坚守吗?
大家都知道过马路走斑马线,但是无信号灯斑马线没车让,不也得等没车才能过,并没有安全感,行人的安全是靠自己的双眼,通行是靠等待没车。那这样的斑马线行人何必绕远去走,眼前没车就过。。再比如有信号灯的路口,行人绿灯过马路和二到三个方向转弯机动车交汇(同方向右转弯、路口右方道路右转弯、对向左转弯),车会停下来等人吗,不也一样等没车再过,所以此时的安全也是靠自己的双眼,通行也是靠没车才能过。。而且转弯车多了,绿灯行人无法过马路,有时候行人绿灯过马路比闯红灯还危险。。所以在中国,能保障行人安全的,90%以上靠自己的双眼,10%才靠信号灯斑马线这些。
但国外行人安全90%靠信号灯斑马线,只需要用10%的注意力象征性的扫下车。。这就是中国和国外的最大不同。。所以个人认为,解决中国式过马路,必须从交通法规,能否保障行人路权来着手。。如果交通法规保障不了人的路权不受车侵犯,中国车辆养不成依法对行人让行的习惯,那中国行人也不会把中国的交通法规当回事,过马路光靠罚款闯红灯的行人是无法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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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自己打的话,我个人还是很赞同他说的。可能无法帮助到你辩论,从权利和义务角度讲,行人绿灯通行路权受损,自然难以去尽遵守信号灯义务。但是即使行人遵守信号灯(或走无信号灯斑马线),转弯车辆(或经过无信号灯斑马线车辆)也很难尊重行人的路权。。但这社会是总有一些人,开车没多久就忘记了自己也是需要走路的,总喜欢过分夸大中国式过马路危害。。总有些人开车无法做到严格遵守二十多种车让人非机动车的条款,不喜欢受法律约束,但是却希望法律严格管好行人和非机动车。。。在国外车不让人就是严重违法不发生事故也可处罚,这些人觉得是国外人缺心眼有病,但是又羡慕和赞成国外一些地方,行人违章与车辆发生事故撞了白撞。。。在一些人眼中,转弯车辆影响绿灯行人过马路,是天经地义,,但是闯红灯行人让车稍微减速,那就万万不行。。个人认为道德缺失的是这部分刻意夸大中国式过马路的人。法律每一条都应该无选择的遵守,无论是车让人的条款,还是人遵守信号灯的条款。不去执行车让人条款,一味要求人遵守信号灯,这公平吗。。所以必须全面的法治,保护好行人的路权,才能解决中国式过马路,那时候也才有资格对闯红灯行人进行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