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有哪些看守所或者监狱?
娄底市只有一家监狱,于2001年9月经司法部门批准,由原省属龙溪监狱和原市属娄底监狱搬迁合并而成。地址在娄底市娄星区大科乡三元村 。看守所的话,娄底城区有第一看守所和第二看守所,一看守所在娄星区扶青南路,二看守所在娄星区涟滨乡仙人村。娄底的其它县市都有一个看守所,都建在城郊。
广义的监狱指关押一切犯人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等。狭义的监狱指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监狱的主管部门是监狱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门是司法部。
看守所是指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暂时还没有做出司法判决,用于暂时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羁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对于监狱和看守所,我希望大家一辈子都不要进去,因为这个地方,只有人犯罪后,才能进去的,普通人是进入不了的,这就要求,我们应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不能够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去做一些违反国家法律的事情,也不能因为自己的利益去违反国家的一些规定,因为这是犯罪的一种行为,是不值得我们去做的。